郑建慧:请关注最高法院的阴阳卷

(郑建慧儿子的精神二级残疾证)
(当时媒体对郑建慧儿子受到伤害的报道)
(最高法院审理再审登记和审批)
(最高法院承办法官和天津第一中院原审法官在谈话笔录上恶意串通造假)
(由天津市高院转送的最高法院通知书——阴卷)

2012-8-8)权利运动发布:


这是一起校园带有暴力的恶作剧案件,事情发生在1999年天津市第十七中学。【详见20011015日天津日报】。这场突如奇来的校园暴力侮辱性事件导致13岁的原告尹航终生残疾(精神二级)。

首先,法院司法鉴定造假,作出(2001)高医鉴字第104号鉴定报告;判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虽然判我们胜诉,但法院是在原告“待诊”的情况下一次性结案,原告没有后期治疗费、以致监护人沿街乞讨为爱子筹集药费【见20051224日天津每日新报】。

2004年,司法部鉴定《司法部司鉴中心(2004)精鉴字第272号(Q )》鉴定纠正了天津两个错误鉴定。我以新的证据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061214日立案。

2008513日,收到天津高法寄来的、由最高法院立案庭通知书,称再审申请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1)款规定,本院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2010720日到最高法院查阅卷宗,复印了再审申请登记表和最高法院决定立案的审批表。201081日,更找到了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潘存杰和最高法院承办的女法官冯强伪造谈话的笔录,由此制造了阴阳卷!

先说阳卷,案件号《(2006)民一监字第462号》和《(2007)民一监字第474号》是马迎新庭长亲自签字批准立案的,承办人是冯强法官。六年了没给我们审理结果。

我们收到的却是阴卷,案件号《(2006)民一监字第4621号》和《(2007)民一监字第4741号》最高法院立案庭通知书。

阳卷——最高法院接待人员告知:案件发回天津重审。

阴卷——最高法院立案庭通知书: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我去最高法院阅卷,这是两套卷让感到我不可思议。我向最高法院递交一份再审申请,怎么出来两套卷?

阳卷——审理结果不给我们当事人。

阴卷——审理笔录记录着造假事实。“你所说的这些事实从来没否认过,发生的事没有否认过,没有提出过异议,把所有的钱都算在内,已给付的部分除去。现在研究的是怎么解决问题,对案件的事实没有争议,对损害后果没有争议,对花的钱没有争议,在解决问题上也没有争议”
既然都没有争议,为什么不重审?不解决问题?现在原告仍在住院治疗,并拖欠巨额医疗费

这阴卷《(2006)民一监字第4621号》和《(2007)民一监字第4741号》是怎么出来的,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阳卷——体现着中国法院的特色;阴卷——记录着法官的犯罪事实。

阳卷——撰写了原告在法律面前被迫害的经历;阴卷——保存了四级法院的枉法和阴谋。

阳卷——看不见希望的怪圈;阴卷——犯罪冰山的一角角。

阳卷——刻写了法官罪恶的墓碑;阴卷——为司法腐败敞开了地狱的大门。

我们听不见正义与邪恶激战的枪声;但阴阳卷里的每一个字都是一发子弹,随时都会击毙这腐朽没落的体制。

请关注最高法院的阴阳卷
郑建慧
联系电话:022-8120638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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