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喜闻录之二:无锡市委书记倡司法公正 滨湖法院该如何应对


(国家赔偿申请凭证)

7月4日谢其明去滨湖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滨湖法院死活不按最高法院老王院长的规定出具书面凭证,7月10日,谢其明只能再花银子,到邮局将申请书和给滨湖法院小王院长王春年的私房信一并直接寄给了小王院长。(见图)

7月10日,喜闻无锡市中院组织召开争创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推进会,请了省高院院长公丕祥来压阵,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莉新在会上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这可是无锡法院系统的大事、喜事啊,滨湖法院一定要争创先进吆,因为小王院长王春年是个敢为人先的典范哦,省高院公院长的话要听,市委黄书记的话要听,最高法院老王院长的话要听吗?可不能当反面教材的典型啊,呵呵。

球来了!是好球?还是坏球?小王院长你好好自己踢吧。

附:谢其明给小王院长的私房信

尊敬的无锡滨湖法院 王春年院长:

见信好!我是无锡市卷笔刀厂的谢其明,就贵院立案庭法官违反法律规定,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行为,向您王院长投诉,望能得到依法整改。

本月4日,我到贵院立案庭依法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立案。但贵院立案庭收了本人的赔偿申请后,拒绝出具书面收讫凭证,这是严重违反《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法释【2012】1号)的。虽然本人一再把以上法律规定的条文出示给立案庭的徐姓领导,但丝毫不奏效,简直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无物,其坚称无锡滨湖法院的内部规定效力高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难道这是贵院开展“大学习、大竞赛”的巨大成果吗?难道这是贵院提倡“能动司法”的伟大创新吗?不可想象!大家知道,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这是历史已经证明和继续将证明的,黄松有和杨贤才等人是不久前的例证,薄熙来和王立军等人是最近的例证。您作为法院院长,可以不读《一个警察的独白》,但您不能不读新近出版的《乔石论民主与法制》。

我有幸在2010年夏末江苏省高院的法官来贵院查案时,得以见识王院长的风采,当时有人问您案子“怎么办”?,您回答“依法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贵院立案庭不依法办案的行为,影响的是整个无锡滨湖法院的形象,但我至今仍然善意的认为这是立案庭个别领导的错误,您作为院长可能不知情,所以特地给您写信反映投诉,随信附无锡市卷笔刀厂的“国家赔偿申请书”。相信王院长您定能依法办事,责令贵院立案庭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切实执行最高法院的有关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的规定,以事实来消除外界对贵院的种种非议,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增光添彩。

谨祝
身体健康!

无锡市卷笔刀厂
谢其明
2012年7月9日

附 《国 家 赔 偿 申 请 书》

赔偿请求人:无锡市卷笔刀厂

法定代表人:谢其明,职务:厂长,电话:13921117544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江溪桥

被申请赔偿义务机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王春年,职务:院长。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因赔偿义务机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执行错误,致使赔偿请求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遭受重大损害,特依法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
1.赔偿拍卖所得的价款331万元。(赔偿依据、相关证据另附,下同)

2.赔偿因错误执行导致的申请人全部厂房的拆迁补偿损失共计1094万元。

3.赔偿因错误执行导致的申请人其他费用损失50万元。

4.向申请人出具原执行的财产分配方案和给付清单,并返还原执行剩余款项及利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执行行为是否错误,是否给申请人造成损害,取决于两点:1.查封、拍卖申请人的全部厂房是否违法超标的执行;2.被申请人执行拍卖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被申请人有违其中任何一点,即可认定其执行错误。
……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执行行为违法,并且拍卖执行后,没有出具执行款分配发放清单,余款至今由被申请人扣押,申请人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违法确认申请,无锡中院于2009年2月11日作出(2008)锡确字第0001号裁定书;申请人又依法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江苏省高院于2010年12月6日作出(2009)苏确申字第026号裁定书,后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28日作出(2012)确监字第19号通知书。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1]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国家赔偿申请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执行行为的违法性及错误有明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加以界定,同时也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损失,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1条、第12条、第36条、第38条等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望对申请人提出的全部赔偿请求依法予以赔偿。

此致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无锡市卷笔刀厂
法人代表:谢其明
2012年7月4日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