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退役军人张勇呼吁沈丘县地方政府善待退伍军人


沈丘公安局对军人上访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8-12-17)权利运动发布:我名叫张勇,中共党员,今年32岁。1993年12月入伍,1997年12月退伍,四年退役后,先后分配到沈丘县交通局、土地管理局,接收单位从未给我安排工作岗位,更不用说上班。

2005年,河南省实行乡镇机构改革,在外谋生打工的我接到通知时恳求对方说:“不回去,可以吗?”对方却以:“不回来,按自动放弃处理”要挟我。回去考试却“落选”了,领导安慰说:“你的理论可以,但面试不行,综合成绩不及格”。也就是说,人为因素决定个人命运,为了生存,我只好重新寻觅,回到原来打工状态。

2006年,我又接到劳动局通知再就业培训,在对方:“不回来,一切待遇档案作废,不再享受下岗职工待遇”。为了看得见,却摸不着的待遇,我再次放弃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培训期间,有领导承诺:“培训完了,给你们一点国家贴息贷款,做点小生意”。待培训结束却再也找不到许诺的领导。

我们这些转业军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重担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可沈丘县领导就会搞形式主义来忽悠转来军人。一怒之下,我和参加培训一些退伍兵就到县、市、省直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我们不堪的生存状况。

2007年11月,当地政府对向上诉求的10名军转人员实施强制拘留,扣下手机、身份证长达数月才归还。为此,我向相关领导要一个说法,却被告知:“按国发[2005]23号文件,挂名在土地管理局期间的工资可以补,按每月224元的百分之八十补发,交通局不能补发,理由是:‘在你分配工作期间,人事股长死了’”。这就是我们国家工作人员绝妙理由,死无对证呀,难道人事股长死了,五年的工作就作废了?没记录了吗?

2008年,为了生存,我再一次外出打工。6月份,为了防止我上访,地方政府要找到我的人才放心,沈丘县动用公安,把我父母带到刑警队验血,说死了人可能是我;到我岳父家说我可能死了,拿到电话打到我打工的地方。面对无法无天的行径,出离了愤怒的我,打电话责问负责的警员:“要是我犯法了,可以发通缉令,要是想抓我,现在就可以到公安局,你们凭什么用如此卑鄙无耻的手段传唤我的父母和亲戚”?警员说:“你没事,这是领导的安排”。当我追问哪位领导的安排,警员却以“不要问了”挂断电话。

三年来,我连续三次失去工作机会,在领导形式主义下让我陷入雪上加霜的生存困境之中。

以上事实,就是沈丘县父母官执政为民的形象,它导致我屡屡失去来之不易的工作。我父亲犯有精神病,母亲和妻子没有工作,孩子年幼,全家大小生活来源全靠我一个。我们的父母官如此折腾军转人员,他们似乎要看到我们活活饿死,才善罢甘休。

我们的处境很尴尬,我们算什么?说城镇退伍兵,我们又没工作;说是农民,我们也没有土地;说是下岗工人,我们不在行列;我们到底属于哪一部分?

我愿对所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退役军人:张勇
联系电话:13949986405 (张勇撰稿 心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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