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共存,长沙拆迁诉讼让审判长悄然落泪(浣铁军/文)


(2012-7-25)权利运动发布: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开福寺路至潘家坪路段及S3地块,福源公寓19位业主诉开福区政府征收决定一案,7月24日下午三点定于中院二庭开庭,审判长:张丽娟。在此深深感谢审判长张丽娟及审判员郭天剑、肖志雄等,看到前来旁听的人员众多,体察到老百姓对法治的渴望度,及时调到大庭一庭。

庭审从下午三点多到晚上近九点。此过程中,泪水、掌声及愤懑的情绪穿插在整个庭审环节。让在座的各位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委屈和无助,在此刻,让原告像孩子似的向法庭倾诉着!更让老百姓为之感触的是,审判长张丽娟近6个小时的庭审,忍饥挨饿,认真仔细的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质证、辩论,原告们发自肺腑的心声,让张丽娟审判长伴同着原告及旁听的观众流下了眼泪,那一刻,我们知道,良知是共存的,希望离我们不会很远!

下面是庭审原告发出的心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被告,及亲爱的旁听人员,今天,我们19位原告能坐在法庭控诉政府违法行政,说明了中国的法治在进步,我们是抱着相信法律能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而走进了法庭!以前没有亲身经历拆迁,还不能深刻明白唐福珍等被逼自焚、跳楼的实际感受,自从去年7月我们小区拟征收开始至今,每天每月耳闻目染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政府征收行为的违法行径,才真正明白他们的死那是怎样的一种无奈和绝望!此次征收期间,我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合法权益被剥夺!甚至到了心寒和恐惧的地步!无数的人告诉我们说:你们告政府,那是鸡蛋碰巨石!确实从拟征收到征收这个过程一路走来,我们一直强烈的依法反映着我们的诉求(我们不是棚户区!被告对原告实施征收决定公告范围内94.58%的住户都是九十年代中期兴建的六层楼以上的商品房和单位福利房!),我们一直要求政府出示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公共利益征收的相关手续,被告从拟征收直至今天庭审为止,未能出示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如果真正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不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前提下,老百姓是会理解和支持的!但是我们不愿意被忽悠!不愿意被欺骗!面对强大的政府,面对政府的违法违规的征收行为,我们必须说不!!坚信通过法律的武器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为,我们相信中国司法的公正!我们是怀抱着希望而来的!当今老百姓控诉政府,这是法律意识的提高,同时也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不可为所欲为、一意孤行、唯我独大!老百姓走进法庭起诉政府,也是坚信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中国!法治湖南!长沙是湖南的省会城市,政府职能部门更应该依法行政!从被告的证据显示,却不尽其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们弱势群体诉政府的行政违法,请你们本着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撤销《长沙市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开福寺路至潘家坪路段及S3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若不然,倘若今天我们的合法权益被剥夺,可能明天的你们,或者明天的子子孙孙们将因为你们的纵容良成大祸!最后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的法治进程在不同位置上尽心尽责吧!谢谢!

此信息由浣铁军博客提供、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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