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我到日照市东港区婚姻登记处咨询,得知可以先在网上提交双方证件预审、核验真实有效后,再进行后续协调。
8月27日,我在山东省民政厅平台上传双方证件。按流程要先选一个预约日期才能进入预审,便约了9月3日、完成基本信息后提交了。
8月31日上午,登记处致电说预审已通过,表示只以口头告知我,双方证件审核合格。我提出:“网上系统仍然是未审核状态,我需要打印预约单再去和监狱沟通。如何解决到场是我与监狱之间的交涉,但证件预审是婚姻登记处的职责,我仅要求按统一规定处理。”
9月1日下午我再次致电询问。工作人员改称网上预约系统出现故障,不知何时能修好,还强调所有登记预审都无法进行不是针对我。然而,到了9月3日此前的预约时段,系统始终显示“预约信息暂未审核通过,无法打印”。
其实婚姻登记处的预审,只有两种可能:要么预审通过——那就请按统一规则更新系统、发短信、放开打印;要么缺材料或证件不合格——那请补正通知。我遇到的这种“口头说通过、系统就是不给审核、又不需要补正”的状态,既不是“通过”的样子,也不是“没通过”的样子。
昨天11月1日,我针对东港区民政局的行政不作为,向东港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依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服刑人员可以在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预审核对的是证件与联网信息是否一致,审核内容和时效不因当事人身份而有不同。东港区婚姻登记处8月31日仅口头认可证件合格,拒绝依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0条、日照市本地公示的服务承诺在系统中记载结果,使我无法取得平台规定的预审凭证。依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请求确认违法。
与此同时,为了确认我是否被区别对待,特就东港区婚姻登记处预约系统故障的处理情况和报修记录,同时向东港区民政局及其上级单位日照市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上述三份法律文件今天下午已签收。
前段时间,山东省民政厅还在《光明日报》发文章宣传各地婚姻登记办理中的“甜蜜服务“模式。文章看得我这个“苦瓜女士”更苦涩了,我也不需要多甜,被依法依规对待很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