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江上访40年,习仲勋批示到习近平能否解决?

(报社的内部信息证明王丽江的上访诉求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2012-6-4)权利运动发布:
现住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26号的王丽江,是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下称东电三司)退休职工,烈士之女,其为40年前丈夫在一起意外交通事故被冤枉而上访。期间,申诉材料还受到时任副部长的李锡铭、以及国家领导人的习仲勋相继批示督办。目前,两位高级干部均已去世,但王丽江所反映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的迹象。

据王丽江反映:1972年3月6日,我夫徐凤来公派出车(半挂车),正常行驶时发生了车上面共坐着两个装卸工,其中一女装卸工双手拢袖,坠车死亡。第一时间铁岭县监理所(当时还没有交警队)派员到现场检查后,认定与司机无责任。回单位后将死者按公亡处理,各方均无争议,按当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此事故已完结。

由于当时样样都讲阶级斗争,东电三司建议当时的“执法部门”监理部门缴销徐凤来驾驶执照,抓铁岭地区“典型”,开批斗大会。“调查”还称徐凤来没有学习好毛主席著作,有思想问题,将其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两年的处分(当时是最严厉的处份),从那以后徐天天挨批斗,同时诛连我全家所有人,取销我烈士之女待遇至今,经济封锁(全家四口人每月总共只给8元钱生活费共3个月,我们活不下去,开始上访,

徐为此自杀未遂而患癔病……我年仅25岁,携带两个幼子,为了维权四处奔波,饱尝了奔波之苦……叫屈喊冤、铺着地、盖着天、嗓子喊哑、泪水哭干、一度沦为乞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青丝染白发……现已41年啊!我这个烈士之女在共产党的天下,数十年来一家人过着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悲惨生活……

1978年,经李锡铭副部长派其秘书调查后,承认我反映的情况属实,责成东电三公司给我解决,单位于【78】155号行文,把原来“货物超高违章”给撤掉了,但继续造假给徐凤来扣上“客货混装” 新罪名(按当时交通规则规定货车上面坐着四个以上的装卸工或者一个捎脚人,均视为客货混装,徐车上面只坐着两名装卸工,不存在客货混装),让徐负主要责任(东电三公司说是铁岭监理所意见),将徐开除厂籍留厂查年两年处分改为记过处分。

1986年7月16日我截了习仲勋副书记的车,其主任秘书范世清接待我,把我的事情向习书记汇报,习书记指示要尽快处理我的问题,把我的处理结论报给习仲勋办公室。

公安部信访办于2003年12月9日写道:“对王丽江的问题应按照政策法律给予落实,将处理结论报部”。辽电信访办和东电三公司领导于2008年要给我一次性救济,我不同意,我要求是经济赔偿,给徐凤来平反。就这样于2008年5月20日辽电信访复,依辽交监82年12月29日给我个人造假的答复信做为结案依据,强行给我一个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同时上报到省信访局和国家电网公司信访处。

2009年3月17日国家电网信访处拒不接待我,与辽电信访办如出一辙,同样给我一个上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同时上报到国家信访办和国资委,以造假行文做为结案依据,

马上就要举行十八大了,习仲勋的儿子习近平也将成为国家领导的核心。在此,我期待习近平能够继续督办我上访申诉的这一起冤案,强烈要求东电三公司撤销所有的假报告、假材料,还我一个清白,还我一个公道。

王丽江电话:13011055202。024-2338716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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