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维权人士朱玉芳被北京警方深夜强闯民宅剥夺人身权利的事情经过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924日:本网于2026917日发布了《紧急关注:江西人权捍卫者朱玉芳被北京房山区警方带走》的消息,以下为后续事情经过。

据朱玉芳微信朋友圈信息,2026917日凌晨3点,北京市房山区警察闯入朱玉芳的朋友家,将朱玉芳强行带到房山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换上犯罪嫌疑人的服装,录指纹,验血,将我和其他犯罪嫌疑人关在一起,用手铐将我的一只手拷在长凳子上,天亮了他们开始提审我,问我来北京干什么,要了我的手机密码,查看了我在社交平台上的聊天记录,后来又来了两个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人,也看了我的聊天记录,问我来北京干什么,要我不要和境外的人联系,不能将我上访的事和因上访被关进监狱的事发到国外的网站和社交平台,因为那是违法的。我说了我来北京的目的,我说我知道71日的信访新规定,没有省级机关、单位针对信访事项的告知或答复意见,不能来国家信访局和中央有关部委上访,我不是来北京上访的,今年8月我去了江西省信访局亲求督办我17年的信访积案,他们没给我告知或答复意见。房山分局的警察提审完又将我拷在长凳子上,直到917日下午三点多,房山分局的警察将我交给了江西省萍乡市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将我带回了萍乡。”

整个过程,北京警方没有给出任何手续和理由。朱玉芳在北京的两天时间,只是去了她的朋友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甚至都没有去信访局或其它机构上访,但北京警方没有任何手续就强闯民宅,剥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

有意思的是,北京警方警告朱玉芳“不能将上访的事和因上访被关进监狱的事发到国外的网站和社交平台,因为那是违法的”。我们按常理来看,政府打击犯罪,如果一个罪犯把自己被政府打击的事情公之于众,这不是在帮助政府做法制宣传、进行法律警示教育吗?向世界彰显中国政府的“公正严明执法”,政府不应该欢迎和鼓励这种“现身说法”吗?可是,北京警方却警告和禁止一个所谓“罪犯”的自曝,是不是不打自招,表明他们自己都清楚地知道,这些对维权人士的法律判决根本经不住检验。

官方宣传经常说,什么什么不是”法外之地“,但从朱玉芳和大量申冤无门、维权无门者的遭遇中,原来最大的法外之地,恰恰是政府本身,他们制定的法律,自己可以完全不必遵守。在北京这样一个官方宣传中的所谓”首善之地“,北京警方就可以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强闯民宅,对一个被他们贴上”访民“标签而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人,强行剥夺人身自由和权利,其他地方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朱玉芳简介:朱玉芳是江西萍乡的强拆维权者。曾是经营4家店面的私营业主,2006年拆迁中,萍乡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属开办的房地产公司拒不兑现拆迁协议,朱玉芳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在维权过程中,她不仅自己维权,也积极帮助他人维权,呼吁社会公正,遂被地方政府视为重点维稳控制和打击对象,被多次截访绑架、关黑监狱、遭受酷刑。2015年,朱玉芳因在北京身穿“没有腐败就没有访民”的文化衫维权,被北京警方抓走,转交给江西萍乡安源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8年出狱后,朱玉芳一直为被枉法冤判而申诉;2021123日,她到江西省高级法院申诉,遭拒,遂在法院门外举牌呼吁;一周后的20211210日(世界人权日),朱玉芳被萍乡市警方抓捕,随即被以“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202286日,朱玉芳第二次被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刑,这次刑期比上次更长——4年。上诉后,萍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

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期间,朱玉芳遭酷刑虐待,身体病痛长期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但狱方拒绝其保外就医。20251210日刑满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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