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裕县汤兴英、景桂香、郭云香、蒋俊华、刘桂苹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遭判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614日,本网获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汤兴英、景桂香、郭云香、蒋俊华、刘桂苹五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富裕县法院判刑,其中,汤兴英:22个月,罚金五千元;景桂香:111个月,罚金四千元;郭云香:19个月,罚金四千元;蒋俊华:17个月,罚金四千元;刘桂苹:1年,罚金两千元。目前,五位法轮功学员均已被转监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这五位学员均是在2025720日被警察绑架的。当天,富裕县警察共抓捕了 21 名法轮功学员。据悉,此次大规模抓捕是富裕县政法委、国保大队长期策划的统一行动。近日确认,汤兴英、景桂香、郭云香、蒋俊华、刘桂苹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判刑并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