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生命,关注湖南访民于洪在拘留所绝食自杀


(2012-4-5)权利运动发布:
自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水电总公司下令汝城县公安局,对进京控告自己的于洪实施行政拘留后,得不到基本医疗的于洪已经在汝城县拘留所呆了三天,也以绝食的方式抗争了三天。为此,于洪女士的家人非常着急,希望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于洪详细遭遇请查阅权利运动2012年4月3日发布的消息)

于洪电话:13240458637。
于洪家人:15869849758。
汝城县公安局电话:0735-8222231。
常务副局长黄德雄:13907358293。
治安大队长欧伦敏:13975558066。
政法委办公室电话:0735-8268506。
水电总公司经理李建国:1350735826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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