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访民王云清为大姐、小妹亡故三周年做准备



(2012-4-12)权利运动发布:
伸冤路上“王氏三姐妹”的大姐王桂兰于2009年5月7号交通事故死亡,同年12月9号小妹王桂英也含悲忍泪离开了人世,如今大姐和小妹含冤九泉,三周年都未入土为安,正在北京告状无门老二王云清,为大姐和小妹亡故三周年祭奠做准备。

辽宁省丹东市的王桂兰、王云清、王桂英仨人亲姐妹。小妹王桂英是一位残疾人,嫁的丈夫同样是残疾人,住在东港市前阳镇柳林村。1996年3月14日,王桂英依计划生育指标顺利生下女儿,但地方政府一直没有给予上孩子户口,包括第二轮土地承包。在农村,没有户口经意味着没有土地,柳林村村民平均土地2.4亩,而王桂英夫妻俩和孩子只有不到2亩地。

王桂英因为夫妻俩都是残疾人,本来生活就十分贫困,再加上没有获得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土地,家庭收入就更是微乎其微、甚至入不敷出了。为了这样一件极其容易解决的问题,王桂英逐级从向镇政府、市政府反映开始,一直到在两位姐姐王云清和王桂兰的帮助下进京上访,不仅解决无望,却在2008年上访途中摔伤。

到2009年4月,由于无钱治理一直躺在在家中王桂英出现病危,王云清、王桂兰姐妹俩千方百计筹钱将妹妹王桂英送到丹东市第二医院抢救。王桂英住院治疗期间,其的孩子由住在元宝区的二姐王云清照料,家中的一切由住在振安区的大姐王桂兰照料。

2009年5月7日下午,大姐王桂兰和丈夫张云富骑摩托车赶往王桂英家中,结果被逆向行驶的大货车碰撞,夫妻俩双双死在这一起交通事故中。悲剧发生后,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居然无视大货车逆向行驶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作出肇事驾驶员和张云富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并与肇事者驾驶员一起诱导王桂兰有精神疾病的大儿子签订所谓的调解协议,不仅使肇事驾驶员在这一起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逃脱刑事责任,还使王桂兰夫妻俩的死亡赔偿至今得不到落实。

2009年11月19日,无法承载如此残酷现实的小妹王桂英撒手人寰含冤去世,终于解脱了社会主义特色信访制度给自己带来的痛苦。而二姐王云清受妹妹和姐姐家人的委托,还只能忍辱负重,继续着上访维权之路……

王云清电话:18242508495.

此信息由反腐联盟马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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