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不及区法院内部文件,郝志全诉劳教委违法一案搁浅


(因依法维护土地承包权利,郝志全被囚禁在锦州市劳教所)(特快专递向有司法解释权的、最高人民“区”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

(2012-4-1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8点30分,为了尽快解救被非法囚禁劳教所的未婚夫郝志全,稽书龙陪同代理律师尚宝军赶到锦州市劳教所会见郝志全;会接结束后已是上午10点,俩人又急急赶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结果立案庭的蒋钦庭长(女)称:凭法院的内部规定,这一类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而且蒋庭长还告知,法院不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同时,也拒绝出示所谓的内部规定。

在辽宁,国家法律居然要让位与区法院的内部规定,作为见多识广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尚宝军也感到瞠目和愕然,只能又匆匆赶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中级法院行政庭的刘庭长倒是很热情地接待尚律师,在认真听完了尚律师的投诉后,以一句“你的投诉缺乏证据”就将尚律师的怒气消于无形。可见,中级法院的庭长的水平终究高出基层法院的庭长,其“踢皮球”的柔软身段足可以让其前辈、宋朝的高俅俯首称臣。

用内部文件耍耍无赖可以让讲法律的尚律师怒发冲冠却又无所适从,要耍无赖的证据对于尚律师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尚律师和稽书龙立即出锦州市中院大门,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郝志全的行政起诉状和律师事务所文件寄给了古塔区人民法院。

七个工作日后,让我们再看一看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的蒋钦庭长还能耍什么?如果真要耍起比无赖还要无赖的泼皮怎么办?那就要看一看锦州市中级法院刘庭长将怎样踢这个耍泼皮这个证据确实的“球”了?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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