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民菊致无锡市委黄莉新书记的公开信



黄书记您好!
我是强拆受害者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安街道沙墩港村晏介里29号黄民菊。联系电话:15861594605。 2007年10月政府违法强抢民房,逼死丈夫,多次抢劫财物,只给我120平方房屋。因上访维权,遭受无锡新区囯际科技园派出所所长吴展伟、民警郝尔佳两人对我酷刑,有病历卡、照片和签字人为凭。要对执法违法者追究刑责。

一、2010年9月25日对我家停电、停水、停煤气,我上访多个部门未果,我无法生活。2010年10月1日,我拿了丈夫的遗照去了市政府,新区囯际科技园派出所所长吴展伟(警号028177) 非法关押我新芳园宾馆35天,后来又拘留我7天。这期间他用法西斯手段折磨我,把我吊在不锈钢的人字梯上,猛抽我耳光,牙齿全被打松动,有的被打掉。用手指戳我的头上和眼睛里,导至头痛泪流,眼睛视力模糊看不清。又叫我跪在警棍上,他用脚踩着警棍在我腿上滚来滚去,双腿肿、痛难忍,不能走路,还用电警棍击腿等……折磨得我多次晕死过去,不让看伤、治疗,身上的伤至今未愈。

二、2012年1月11日早晨,我到无锡市人大信访办去反映问题,国际科技园派出所民警沈运滔(警号029631) 非法关押我在派出所里,下午2点钟在民警办公室里,民警郝尔佳(警号028642) 又对我施加暴力,猛踢我的右脚,脚被踢伤、肿,不能走路,后来神经痛到腰上不能动。两个身份不明的男人一直看守我五天,不让看伤、治疗。

他们严重侵犯了我的财产权、生命健康权、以及人身自由权,使我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我人身自由的权利被剥夺,我的生命安全已没有保障,欺压我孤儿寡母的弱女子,目旡党纪国法。
为此,我强烈请求市委黄莉新书记查处、追究两个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礼道歉,还我健康,赔偿我一切损失。

受害人通迅地址:无锡新区新安街道新安花苑二区55号202室黄民菊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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