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打倒贪腐,居然引起“反腐”的监察部不安与混乱


(2012-3-30)权利运动发布:
乔留石,北京市延庆县香营乡小堡村村民。因集体的一百多亩耕地被村、乡两级干部侵占,带领村民开始上访。2004年,又因阻止非法盗伐集体林木而被打伤,至严重听力障碍。

2011年11月3号上午10点多钟,乔留石去房山旅游路经广安门南站时,看见很多人围在路边。遂上前询问,得知此处是监察局。见有人喊“打倒贪官”、“打倒腐败”,也随声附和了几句“打到腐败”之类的话。随即,监察部的门卫就出来给他们发卡,要求他们按卡片上记载的地址处去递送材料。当时,并没有任何当地的警察来制止他们的行为,只有居住地延庆县警察追随至现场,拦截他们,并于中午找他们吃了顿饭,就叫他们回去了。

没曾想,两天后,即2011年11月5日,延庆县公安局旧县派出所却以谈话的名义从家中叫走乔留石,当天即以“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对乔留石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拘留期间,又被延庆县公安局报劳教而未获北京市劳教委批准。乔留石认为,“反腐倡廉”是我党长期的政策,附和几声应该是没有错误的。何况所喊所指只是“打倒贪官”、“打倒腐败”,这样的话怎会引起本就负有“反腐”职责的监察部的不安与混乱呢?况且,当时到现场的乔留石只是过路,既没有打横幅也没拿上访材料,更无所谓的聚众“堵塞交通、拦截车辆”之事。也即原告并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围观的目的,只是为了看热闹,怎么也能扰乱“单位工作秩序”?

因不服延庆县公安局京公(延)决字【2011】第548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乔留石遂向延庆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此决定违法,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该案于2012年1月10日第一次开庭;2012年2月10日第二次开庭;2012年3月19日宣判: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处罚。

该案判决的离奇之处在于,被告延庆县公安局向法庭提供了一段监察部的现场监控录像,而该证据恰恰证明了乔留石的清白,但法庭居然罔顾事实和法律,维持了延庆县公安局的违法行政行为。

目前,不服一审枉法裁判的乔留石已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权利运动将对该案继续予以关注。

乔留石电话:13810491671.
附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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