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5年的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李红梅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5月13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的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李红梅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红梅: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女,1979年生,云南省曲靖市水电十四局职工,多年前就下岗失业。李红梅曾经于2014年11月11日,与因为发放真相光盘被抓捕,随后李红梅被判刑4年,2018年11月刑满出狱。2023年7月11日再次被抓捕,被直接关押到麒麟区看守所。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于2024年4月7日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开庭,随即宣判,李红梅被判刑5年,罚金10000元;刑期至2028年7月10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5/5.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