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法院再创司法特色:立案需同级政府的领导同意


(院长接待日,张建平在大家的帮助到武进区法院要求依法立案)
(中午法官们吃饭了,张建平在接待室继续等待副院长徐光接谈)
(下午,接待室依然不见领导徐光的踪影,连原来值班的唐蕴平庭长也不知去向,张建平对法院的不作为只能表示抗议)
(张建平所在的航运家园小区,只可惜4.077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至今不知去向,现有体制下的依法维权还能让涉嫌侵吞的官员将这笔属于小区居民上亿利益的出让金老老实实吐出来吗?)

(2012-2-8)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是农历正月十六,也是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公告的院长接待日,由分管民事案件的副院长徐光接待诉讼当事人。致力于推动法治建设和关注人权的“权利运动”发起人张建平按约前往,就2011年6月22日诉房屋拆迁人常州市中天钢铁公司违约一案,要求法院依诉讼法规定立案。结果一整天未露面的徐院长指示接待室工作人员转告:立案需武进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同意。

在征地拆迁中,法院对“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基本采取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不予受理的态度,个中原因无非就是为政府倒卖土地保驾护航。在面对司法不作为的谴责时,法院领导也是满腹牢骚、一肚委曲:我们吃政府的饭有什么办法?王胜俊院长要求我们将“党的利益之上”摆在第一位,我们又岂敢宪法法律之上?但,民事诉讼也要同级政府的领导同意法院才能够受理立案,这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司法特色。

因常州市武进区法院电梯“习惯性”对残疾人不开放,高位截瘫的张建平只能请几个朋友陪同到法院,将自己抬到法院的接待二楼。

上午10点,张建平和朋友一行人来到法院,见只有民事庭的唐蕴东庭长在接待室,就询问徐光副院长何时能够接待。正忙着接待访民的唐蕴东庭长告知:等一会联系徐光院长。

到11点,院长接待室的陈建平教导员进来,热情地向张建平了解情况,一听这一起民事诉讼居然超过7个月法院还未作出立案时,一边摇头一边说: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并表示立即去找分管民事的徐光副院长。

一会儿,陈建平教导员回来了,称徐副院长去常州市中级法院开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并转告:这个案子的立案需要武进区政府领导的同意。

民事诉讼怎么要区政府领导同意,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吗?法院拒不依法立案是不是说明航运家园的61余亩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出让金(超过1个亿)在区政府领导手中?面对质问,陈教导员称,这个不好明说,大家心里明白就可以了。

一旁参与接待的唐蕴东庭长说,这个案件看是民事诉讼,实际上是与行政有关,所以是你提起民事诉讼7个多月而法院一直不能够立案的原因。张建平问:你的意思就是房屋拆迁人常州市中天钢铁公司已将这上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交给了常州市武进区政府,而这些原本属于我们300百余户被拆迁安置居民的房产权益被武进区政府的领导截留和侵吞了?对此质问,唐蕴东庭长同样无言以对。

等待到下午,不仅分管院长徐光始终没有出现,原来在接待室的唐蕴东庭长和陈建平教导员也没有了踪迹,整个接待室就只有张建平夫妻俩和陪同的朋友,还有一个姓周的小法官待在里面聊着体制给法院带来的无奈和委曲……

诉讼、尤其是民事诉讼,居然要由得到同级政府领导的同意后法院才能够立案这样的现实,说明了政府官员侵害老百姓权益随意性和贪污腐败的严重性!也说明社会主义特色“以法治国”已使法治建设倒退到辛亥革命前,甚至还不如晚清的朝廷!

唐蕴东庭长电话:0519-88311786.
徐 光院长电话:0519-88311703.

附《民事起诉书》及邮寄凭证: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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