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洪义:我因三篇文章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的说明

我因在2022年转发了三篇文章,一是反对个人崇拜。广西自治区党委2022年第12次党代会公报中提出三个口号:“永远紧跟领袖!永远追随领袖!永远捍卫领袖!”文章认为是涉嫌搞个人崇拜。因为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禁止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田奇庄先生实名向赵乐际举报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搞个人崇拜。我在微信上转发了他的文章。

第二篇文章是田奇庄先生实名问责中组部对广西自治区党委党代会公报提出宣扬个人崇拜的口号无动于衷,没有反应。

第三篇文章是给党的二十大提了八条建议和意见。因此被抓捕,被判刑一年六个月。我于2024年2月29号刑满出狱。

董洪义 2024年3月8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3/blog-post_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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