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再创司法特色:二审将普通庭变成简易庭


(2012-2-26)权利运动发布:
司法审判活动一般设置普通庭和简易庭两种,案件事实清楚的纠纷,法庭可以采用简易庭审理,即由一位法官独立审理,但当案件有复杂情况出现后,案件可转为普通庭,由一位主审法官和两位陪审员共同审理。一般而言,只有简易庭转为普通庭,而没有普通庭转为简易庭,尤其是案件进入二审。不过,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却反其道而行之,再创社会主义司法特色。

2012年2月21日,上海被强拆户沈金宝、沈佳君诉上海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员会滥用职权,延期《房屋拆迁许可证》两年六个月一案的上诉案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下午三点半双方进入法庭,原告(上诉人)代理人朱金娣发现坐在审判席上的只有审判员周瑶华,而主审法官和另一个陪审的法官却不见踪迹。当时法官用的是合议庭(即普通庭),但审理时确没有了合议庭的三名法官,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简易庭。代理人朱金娣问审判员周瑶华还有二名法官在哪里?周瑶华法官回答朱金娣说:另二名法官去做其它事去了。

2012年2月25日下午,沈金宝已收到行政判决书,一个连程序都不遵守的法院,其判决的公正性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了。沈金宝说:判决书上载明的是合议庭审理,可另二名法官是男是女我们都不知道,我请求高院的应勇院长帮我查一查另二名法官是男是女?再查一查这二位法官是不是在搞三产创收?

当事人沈金宝请求高院的应勇院和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和法律界人士关注此事,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清除司法当中的法盲,以挽救司法公信力。也希望中外媒体也来关注中国的司法腐败。

联系人:朱金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

附行政判决书: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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