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年的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李霜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月6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6个月的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李霜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霜: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女,原是伊春光明集团人事处长,200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李霜因传播法轮功真相,曾两次被绑架、关押,一次被判刑。2015年12月28日,李霜曾被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判刑3年6个月,后被关押到上海市女子监狱迫害。

2023年9月14日,李霜在北京机场出海关时被警方扣留,9月17日被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国保大队、西城派出所警察押回当地关押,后被伊春市友好区检察院起诉到友好区法院。2023年12月26日,李霜被伊春市友好区法院判刑1年。刑期至2024年9月16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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