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访民朱培娟被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违法采取指定监视居住措施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2月31日,本网获悉:昨天晚上,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的许健收到海门区公安局与2023年12月19日邮寄的通知书,称他的妻子朱培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监视居住,落款时间却是同年12月27日。

2023年12月,朱培娟去北京举报控告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徇私枉法犯罪。同年12月25日下午16点30分左右,朱培娟在河北省廊坊市的出租房睡觉,被南通海门公安局截访人员以“网上通缉犯”之名,骗取辖区廊坊文安县滩里派出所民警撬开房间锁,强行将正在休息的朱培娟绑架回南通海门的。

从整个过程来看,这完全是一起不法维稳的行为,朱培娟根本不存在法律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况且,法律上的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也不适用指定监视居住!而被举报人海门区公安局于同年12月29日才向家属邮寄通知书,进一步证明了这是一起典型的被举报人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居住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新村207幢501室的朱培娟,因一直由她赡养的叔叔朱中云在一起天然气泄漏事故烧伤死亡,公安机关没有公正处理而维权。发生于2019年8月6日海门区复兴新村的这起管道液化气爆炸事件,造成了朱培娟叔叔死亡,及另外两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朱云中的遗体至今还在殡仪馆。

2021年10月10日凌晨3点15分左右,她乘车去北京维权途经河北沧州时,遭到南通市海门区公安民警严建斌、信访局人员严忠带领的几个不明身份人员的拦截,并强制拖上一辆商务车中押回。在途中,朱培娟遭到暴力侵害,导致她严重受伤。车辆回到海门后,朱培娟向海门区公安局报了警。后经海门区公安局委托司法鉴定及南通市公安局委托的司法鉴定,结果是她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海门区公安分局开始还是比较重视,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刑事立案了,但又以违背常识的“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了该刑事案件。朱培娟当然不服,向海门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及向南通市检察院复议。最后南通市检察院告知她走刑事自诉程序。朱培娟只能就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涉嫌的徇私枉法行为,向公安部、国家监察委等机关进行投诉反映。

据朱培娟的丈夫许健说,朱培娟进京信访后,海门区公安局还在12月11日传唤了他,说是让他把朱培娟找回来谈解决问题,当时根本就没有说什么寻衅滋事及网上通缉,现在突然跳出说朱培娟涉嫌寻衅滋事,及对她网上通缉,还在她明明有稳定的住处情况下,对她采取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完全就是打击报复信访人的滥用职权行为。

今天已经是2023年的最后一天了,对于海门区公安局如此肆无忌惮地滥用职权实施打击报复行为,朱培娟的丈夫许健非常担心妻子现在的生命健康状况,希望社会各界和负有监督职能的媒体给予关注。

朱培娟电话:17798873778。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12/blog-post_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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