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6年6个月的库尔勒市“耶和华见证人”长老李义芳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0月18日,本网获悉获刑6年6个月的库尔勒市“耶和华见证人”长老李义芳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义芳:1970年11月21出生,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人,化名李智,个体经营者,新疆库尔勒市老式市政府小区1号楼4单元202室暂住居民,“耶和华见证人”宗教团体信徒,库尔勒市“耶和华见证人”长老,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信仰“耶和华见证人”,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做教会长老,并在当地组织家庭聚会,举行上百次大型聚会及成员培训,大力发展信徒,随遭极左思维极强的中共当局严打狠批;

2018年10月-11月,被库尔勒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与另17人悉数拘捕;后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被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法律实施”,指其因“违反国家宗教管理法规,建立库尔勒会众体系,发展成员63人,冒用基督教名义,神化‘耶和华’、散布迷信邪说……利用定期聚会思想控制信徒、借机敛财,影响群众正常的宗教信仰”,所以属于违法;2018年12月25日,其案被库尔勒市警方(含另17人)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因证据不足,曾被检察院两次发回补帧,直同年3月6日又被补查重报;2019年4月15日,其案终被库尔勒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起诉;

2020年6月13日终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统一判刑2年6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其中,李义芳被重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等不服,均表上诉;后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5月11日。

目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建国南路15号,邮政编码:841000)服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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