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观察(2011)之十四:福建惠安县选举委员会主持非法选举(姚立法/文)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选举委员会、在近期主持的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很多环节上是非法的。

一、 非法分配代表名额

《选举法》第十四条规定,“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名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要求进行分配。”

惠安县选举委员会在具体分配代表名额时,却是非法进行的。

比如,该县直属单位的人口数是20415人,选举委员会分配了22名县人大代表名额。即平均2268人分配了一个名额。实际上,该县中共组织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所谓戴帽下达到乡镇的、要求百分之百选上的“四大家”的人,他们在其选民登记的县直单位投票,却在其他选区当选。若把这些人作为县直的分配名额的话,那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就会更少。

该县的净峰镇人口数是67346人,选举委员会分配给该镇的县人大代表名额是18名,即平均3741人分配一个名额。

惠安县直属单位的选民和净峰镇的选民,他们手中选票的“含金量”完全不同。

二、 打压非中共党员正式候选人

胡建新是惠安工农中学的教师。

胡建新由选民联名推荐为初步候选人之后,印刷了400张竞选的传单散发给选区内的选民。

胡建新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向选区内的选民群发短信,争取选民把赞成票投给他。

在投票日(12月2日)前,镇学区的中共支部书记柳文华,召开中共党员会议,在会上,柳文华强调,胡建新散发传单是非法的,并同时要求参会人员宣传,把赞成票投给是党员的那位——即螺阳镇地税分局局长张宗海。

柳文华是教师、参会者也是教师,柳文华却以中共支部书记的身份要求中共党员和其他教师选民把赞成票投给一位地税分局局长、中共党员的张宗海。

散发竞选传单违了哪家的法,不知这位柳书记说不说的清楚?

三、 严禁正式候选人监督计票

12月1日,胡建新找到螺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许魂铭,要求次日的投票结束后,能到计票现场观看唱票和计票。

许魂铭坚决不允许。

不说胡建新是正式候选人身份,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监督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是其权利。

唱票计票本应公开进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主编的今年出版的指导全国基层换届选举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流程》一书中说,“为减少选举纠纷,提高选举公信力,可考虑由代表候选人委派选举监督人1——3人参与监督计票。”

惠安县选举委员会主持的换届选举,还在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等选举环节上同样是非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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