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县咄咄怪事:未经征收审批和公告,金土地评估公司竟然作出《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9月20日,本网获悉:2023年9月17日,江苏如东县房屋征收受害人邵明通过邮寄,向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举报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金土地评估公司)违法评估。

金土地评估公司于2019年9月8日作出《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评估报告号:(苏)金土地(2019)(征估)字第SHLA-G-7号。邵明举报信指出,该评估报告有如下违法行为:

1、《致委托方函》载明“对……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被征收人邵明的房屋征收补偿价进行评估”。但江苏省检察院已查明该地块未办理房屋征收手续。既然没有办理房屋征收手续,故该评估公司作出的《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严重违法。

2、同样的《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竟有二个版本。其中一个版本的估价师署名为:丛全、王秀英。另一个版本的估价师署名为:丛全、曹坤。且二份《报告》估价师印章也明显不同。

3、《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中的估价人员未签字,其姓名是打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委托金土地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如东县欣荣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欣荣公司)于2020 年 7 月 9 日与邵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产权调换)》。即,因房屋征收而签订协议。依据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九、十二条规定,房屋征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文件;有关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还必须在房屋征收前,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文件。但邵明至今未见到上述文件。

如东县人民政府城中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现场指挥部提供的《县城“三河六岸”掘苴河、掘坎河、公共河两岸部分地块整治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方案》来看,其第一页和最后一页都载明征收人系荣欣公司。但荣欣公司仅仅是企业,不是行政机关,不能作为征收人,竟敢冒充征收人。

金土地评估公司配合假冒的征收人荣欣公司进行房屋征收评估,如此践踏法律,可谓肆无忌惮。

金土地评估公司的发证机关是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故该局对金土地评估公司违法行为有法定查处职责。该局是否会依法查处,人们拭目以待。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9/blog-post_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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