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3年的广州著名人权捍卫者、民主人士王爱忠狱中情况通报(2023年8月29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8月29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的广州著名人权捍卫者、民主人士王爱忠于2023年6月28日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转入广东省清远监狱,今天王爱忠妻子王贺楠会见了他。王爱忠的狱中情况,王贺楠通报如下:“爱忠说监狱整体环境都要比看守所里要好得多。爱忠精神状态还是不错的。他还是很消瘦,脸色很差蜡黄蜡黄的,左边胳膊红红的长了大片的皮炎,爱忠说已经涂了药膏但是没有什么效果。可能也是因为痒反复抓有关系。爱忠进去第一个月没有按照里面规定背监规被罚多学习了一个月。所以两个月现在才给家属见面。”

王爱忠:1976年12月13日出生,浙江省金华市人,原广东省某企业医药商人,南方街头运动推动者和践行者,广东知名民主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的民主宪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无组织、无领袖、无纲领的“南方街头运动”抗争,随备受当局的监控和骚扰;

2013年2月,又因参与街头反“朝核”抗议活动,而被广州市警方行政拘留7天; 2013年5月26日,因六四纪念日将至,故遭到广州市警方的约谈和警告;之后不久,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再遭广州警方拘留,后提起起诉行政拘留案;

由于多次介入关注各地的维权事件,其身份亦在广州当地愈发“敏感”,于2014年5月29日,即六四25周年前夕,被广州市警方从家中以“喝茶”名义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6月26日,获取保候审释放;

2021年5月28日,又一次被广州市天河区警方诱骗抓走,同时,其家遭查抄,其妻亦被传唤,被问及其夫近期的交往、网络言论及接受外媒采以同罪名访等情况;5月29日,其被天河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21年7月6日,被广州市天河区警方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后遭起诉,获刑3年。此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于2023年6月28日转入广东省清远监狱。

对王爱忠狱中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8/32023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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