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脑瘫女儿生活费,胡醒爱面临第三次劳教迫害


(胡醒爱和脑瘫的女儿流落北京上访)
(河南驻马店当局欲第三次对胡醒爱以劳教迫害)

(2011-12-29)权利运动发布:
一个女人,为了替脑瘫的女儿向共产党干部的前夫、女儿的亲身的父亲讨要生活费和医疗费,不仅屡屡遭到法院的枉法裁判,上访反映问题还多次被拘留,二次被劳教。今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被第N次拘留后,居然还要面临第三次劳教的迫害。

胡醒爱,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河坞乡人。1997年经人介绍,与河坞乡计划生育干部王玉学结婚。婚后夫妻俩感情不错,第二年生育一女王苗苗。孩子出生后,因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王玉学重男轻女,开始寻衅滋事而实施家庭暴力,逼迫胡醒爱离婚。被迫无奈,胡醒爱在法院的“调解”下与王玉学离婚,胡醒爱抚养女儿王苗苗,6间房屋全部归王玉学所有,母女俩被扫地出门。

到2001年,胡醒爱发觉3岁的女儿王苗苗还不能走路,就抱着女儿去医院检查,这一检查才发觉女儿原来是脑瘫患儿。换句话说,女儿将有可能永远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为了讨要女儿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胡醒爱只能将不愿意履行义务的前夫、共产党干部、也就是女儿王苗苗的亲身父亲告上法庭。可在中国大陆,要告共产党员、尤其是没有人性的干部岂是容易的事情!不出所料,共产党开的法院在一审时只判共产党官员身份的王玉学负担脑瘫女儿生活费加医疗费不足两万元。

不服一审判决的胡醒爱向驻马店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又因交不起诉讼费而被裁定自动撤诉。按照法律规定,残疾儿童追诉的抚养费是应该免交诉讼费的,而完全无视法律规定的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完全成为了官员逃避法律责任的私人俱乐部。

为了替女儿追讨生活费和医疗费,胡醒爱被迫进京上访维权,但结果却是2007年被处以劳动教养1年3个月、2009年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据胡醒爱反映,在其被劳教期间,其脑瘫女儿王苗苗也两次被囚禁黑监狱27个月。今年的世界人权日,胡醒爱在北京遭到暴力劫访后,先被新蔡当局行政拘留10天。后,驻马店当局又以同一理由对胡醒爱下达驻劳教告[2011]第5号劳动就业聆讯通知书,要对其实施第三次劳教迫害。

目前,没有房、没有地的胡醒爱和脑瘫女儿王苗苗亡命在北京,希望社会各界和媒体给予关注和帮助。

胡醒爱电话:1501134828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