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代表静坐二中院第5天:捍卫法律,还我诉权


(2011-11-8)权利运动发布:
2011年11月1日起至今,陈启勇、王扣玛等上海市民代表已第五天静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立案,维护公民诉权。

安检完毕,顺利进入二中院立案大厅。前几天气势汹汹的安保人员(编号:BA0087)今天态度完全变样了,和蔼可亲,不再粗野,挥手推搡与口出狂言的粗暴行为也全然不见了。我们希望BA0087号安保继续保持这种和谐的态度,甘当人民勤务员,上次类似的情况再也不要发生了。

市民陈启勇、王扣玛、李惠芳等人到二中院立案庭窗口要求立案时,窗口内的胖子法官对他们说:“你们应该到区级法院去立案,我们这里不予立案。”陈启勇说:“区级法院不立案,我们没有办法才来找你们上级法院的。”那胖子法官说:“我这里不给你们立案。”王扣玛说:“你们既不给我们立案,又不给我们裁定,你们法院开在着是干什么的,难道是专为贪官污吏服务的吗?”那个胖子法官突然间声粗狂叫:“你们再乱搞就把你们抓进去。”王扣玛说:“捍卫法律,人人有责,我们是来立案的,不怕你们抓进去。”

依法治国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公民冯正虎自2010年8月3日发起“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行动,捍卫法律,还我诉权,以保障公民诉权作为司法改革的切入点,从纠正司法程序不公正入手,继而促进司法实体与结果公正。冯正虎的行动已得到民众的响应,包括法官、律师、人大代表及法律监督部门的认可。我们民众开始走向“依法治国”的道路,但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却背道而驰,有法不依,致使法律严重丧失公平正义与公正性。

所以,上海市民要天天静坐法院立案大厅,还要在法院门口打出横幅“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高呼口号,不断提醒法官尊重法律,归还公民诉权。

今天有陈启勇、王扣玛、李惠芳、魏勤、朱黎斌、朱金娣、崔福芳、沈金宝、孙洪琴、詹荣妹、陆春华、王建伟、江莉等十六位市民参与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护公民诉权行动。
据悉,明天上午众多上海市民还会前往二中院继续“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

(上海访民/文)

此信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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