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县居民邵明诉二行政机关案,南通中院郭德萍法官竟然当庭出尔反尔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6月10日,本网获悉:2023年6月6日上午9点半,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如东县居民邵明诉如东县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审判长为郭德萍法官。旁听区早已挤满,只得另外加座。

开庭时,郭德萍法官宣布参加法庭诉讼和旁听人员必须戴口罩。大家只得听从命令,全体戴口罩。但在庭审过程中,郭德萍自己却在众目睽睽中摘去了口罩,自己破坏了自己制定的规矩,如此出尔反尔,令人吃惊。

开庭时,如东县政府要求补充证据,郭德萍法官不予允许,因为该证据系诉讼期间制作和收集的,明显违反证据规则。但郭德萍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竟然允许如东县政府补充证据,如此出尔反尔,旁听者感到突然。

早在5月9日,郭德萍法官组织证据交换。邵明一方指出《如东县政府关干限期履行协议义务决定书》显示:2019年,如东县政府决定对掘苴河、掘坎河、公共河两岸部分地块整治工程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决定对掘苴河、掘坎河、公共河两岸部分地块整治工程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搬迁,即作出了“搬迁决定”,又委托欣荣公司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前者为自愿搬迁,后者系国家征收。两者不能同时并存。故如东县政府作出的上述决定,于理不通,于法无据。

证据交换后,如东县政府自知其提供的证据不能自圆其说,为弥补其作出行政行为证据不足的缺陷,在诉讼期间制作了其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但为时已晚。

郭德萍法官称会让当事人充分发布意见,但当邵明向如东县政府发问时,郭德萍法官一再予以制止。郭德萍法官制止不成,就明示如东县政府可以不予回答。人们有正当理由怀疑郭德萍法官的公正性。

郭德萍法官自己宣布庭审中必须戴口罩,但她自己在却可以在庭审间,摘去口罩;既然不允许如东县政府补充证据,又出突然允许其补充证据,多次出尔反尔。

在另一起案件中,纪爱美因有头痛病,开庭时需要带帽参加诉讼,郭德萍法官令其摘帽。纪爱美拒绝,郭德萍按撤诉处理。人们不禁要问,郭德萍法官自己宣布开庭必须戴口罩,但郭德萍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却摘去了口罩,破坏了自己制定的规矩,当如何处理呢?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6/blog-post_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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