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凤遭地产党恶意诉讼案二审将于明天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


(传票上有开庭审理的详细地址,希望关注中国法制进程的各界朋友前往旁听这一起由当局和法院共同策划的恶意诉讼案)

(2011-11-7)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当局为了将不法拆迁的行为合法化,策划由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与张德利的后妈刘玉兰进行一场恶意的民事诉讼,然而再由顺义区人民币法院故意枉法裁判,从而达到逼迫张淑凤、张德利、及其女儿张楠搬离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二街6排4号房屋。

在北京市顺义区法院作出(2011)顺民初字第9975号故意枉法裁判后,张淑凤一家三口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前日,张淑凤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司法传票,该案将于明天(11月8日)上午10: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区四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之所以可以断定顺义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属于故意的枉法裁判,理由和事实非常的清楚简单,凡稍懂法律常识的人在看到该(2011)顺民初字第9975号民事判决后,都会为这个党的驯服工具如此公然胆大、且毫无顾忌地枉法裁判感到震惊和愤怒。

在(2011)顺民初字第9975号中,公然卖法的法官称,张淑凤一家人所住前进村二街6排4号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张德利后妈刘玉兰名下,刘玉兰已与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张淑凤、张德利一家三口人就应该搬离该房屋。既然是宅基地,那么毫无疑问属于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既然是集体土地,那么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顺义区分中心对前进村地块进行储备就属于违反《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的违法行为;既然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储备前进村地块的行为违法法律规定,那么其就不具有前进村地块的房屋拆迁人资格。

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储备必须是国有土地。这,等于是胡锦涛要当中共中央总书记必须首先是共产党员一样。明天的法庭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胆勇公然认定胡锦涛是台联党党员员或者是民进党党员吗?让我们拭目以待!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第二中院王初江:010-8755255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