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军区复员军干张光亮状告公安滥权一案遭司法黑手


(热衷于全国的复员军人到法院要求旁听)(维稳警察躲在车内观察)(武警在法院门口排队阻止复员军人进入法庭旁听)

(2011-11-1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兰州军区复员军人维权代表张光亮先生收到兰州市安宁区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一份,其在状告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一案遭司法黑手,一审被判败诉。从全国各地赶到现场却被阻法庭外的60余位复员军人一度与维稳警察发生冲突。

2010年7月20日,甘肃省兰州市正营级复员军人张光亮赴西安一“农家乐”与坚持维权的退役战友约会。7月21日,在由30余位复员军人参与的聚会中,张光亮与战友们一起进行了“国家没有依法安置复员军人”的维权交流和发言。

2010年10月1日深夜22点50分左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区分局将正在住院治疗的张光亮无手续强行带到刘家堡派出所关押,至10月3日凌晨零点40分左右以“非法集会”为由,对张光亮处以处以行政拘留15天。

在安宁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张光亮参加集会并撒发了“全国复员军官诉求万言书”、“复员军官国家保障意见书”、“17省市军转干部进京状告人保部纪要”得材料,并且自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军官”胸牌30余枚,策划于2010年10月8日到北京上访,认为该聚会属于非法集会的行为。

11月7日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后,作为被告的安宁区公安分局局长封奎祥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充分显现了其公安老大对法律的不屑和对驯服法庭的信心。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激烈辩论。该案诉争的焦点是:1、公安人员能不能无手续将张光亮于深夜从医院强行带到派出所关押?二、国家哪一条法律明确规定了张光亮与战友聚会探讨维权方式属于非法集会的行为?

在关于“执法”这个关键的程序问题上,被告安宁区公安分局倒是比较“诚实”,辩称没有手续是口头传唤。张光亮在医院住院,公安深更半夜有准备到医院,在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下,公安人员不出具传唤手续显然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明确规定。

在关于张光亮与战友在聚会上交流维权方法、制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军人”胸牌、并策划于10月8日~18日到北京上访的问题上,被告认为原告张光亮的行为已构成了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违法行为,但无法说明张光亮如此严重“违法行为”受国家哪一条法律所禁止。

尤为可笑的是,在被告安宁区公安分局的辩称中,还将张光亮和战友们制作“复员军人胸牌”作为违法的证据,如果复员军人制作“复员军人胸牌”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每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配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胸牌不也成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两会”不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非法集会?

然而,就安宁区公安分局这样一个出于非法维稳目的而滥用职权所作出的荒谬绝伦的行政处罚,安宁区法院作为驯服工具果不其然照单全收地认定为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作为复员军官,张光亮受宪法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在司法黑手下被剥夺殆尽。

张光亮电话:15095392758。
附行政判决书: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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