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长达24年徇私枉法拒不履行执行职责,被害人张建平今到无锡市中级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材料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4月3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因江苏省宜兴法院在张建平先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从执行立案至今已整整24年不履行执行职责,在作出恢复执行决定也超过一年仍不履行执行职责,及无锡市中院在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上又以“执行程序尚未终结”驳回申请的情况下,按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向作为上一级法院的无锡市中级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及相应材料。

在张建平先生不服无锡市中级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于今年3月20日作出的(2023)苏02委赔2号决定书,于上周(3月27日)到该院向院长钱斌提起的“内部监督申请书”、即使院长监督程序中,用超过一半的篇幅结合一个个已经暴露的贪赃枉法、替被执行人妙西镇政府逃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及借完全虚假的司法救助实施中饱私囊的事实,来还原整个案件在裁判、执行中的真相【详情见本网在3月27日发布的信息】。

据了解,今天无锡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的徐华法官认真签收了张建平先生提交的申请执行书及相应的材料,还按张建平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约定周五领导接待日(全省法院统一接待日),安排中级法院执行局里兼该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成员的领导(包括局长、副局长)来接待。

张建平先生说:既然在案件执行中已暴露出这么多徇私枉法行为,无锡市中级法院国赔委还认为宜兴法院应当继续履行执行职责,拒绝国赔案上依法作出赔偿决定,那么就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无锡市中级法院来执行,看能不能自洽。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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