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残障维权人士梁白端诉南街街道不履职案胜诉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3月29日,本网获悉:福州市鼓楼区残障维权人士梁白端诉被告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胜诉。

案件经过:梁白端因不服被告作出的内容为“经查,2021年8月18日晚,本单位未安排工作人员进入您家中……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4号《信息公开办理告知书》,向福州市晋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案庭审中被告强调:其只是因梁在自家门口播放高音喇叭,扰乱社会治安,遭到附近居民的投诉、举报,被告去劝阻梁,并未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原告家中,并附上相关视频资料。

然而在梁白端提供的她家中监控录下的“2021年8月18日南街街道非法进入住宅”视频及相关12345福州便民服务中心答复书等证据中,被告明显派员以暴力方式潜入梁家中。晋安法院也采纳了梁的证据。法院认为:梁的证据具备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可作为案件事实的根据;而被告提交的证据不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依据,且被告主张信息不存在的事由与梁提供视频等证据矛盾。因此,作出“撤销被告作出的4号告知书,并要求其重新答复”的判决。

本案由庄磊公民代理,合议庭的判决原告和代理人表示肯定。同时呼吁南街街道不要如此浪费司法资源。我们敦请福州南街街道,尽早公开私闯民宅的犯罪嫌疑人名单,并启动清查,严惩不贷。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3/blog-post_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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