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东门居民联名要求依法拆迁






(2011-10-9)权利运动发布:
对沙县政府仅仅一纸“旧城改造”公文就实施拆迁的沙县东城片区居民,因强烈不满政府低价补偿,以及株连九族搞逼迁,联名向强势政府发出“提高拆迁补偿和公告拆迁后用途性质”的公开信。

据被拆迁居民反映,2010年沙县政府以“为民办实事、旧城改造”为名,下了一道公告拆迁的命令。刚开始老百姓还以为政府真的要造福于民办实事,当拆迁补偿方案一出台,老百姓才明白原来又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居民们被安排到偏僻的、且有强辐射的地方安置,而且独门独院的房屋还要每平米倒贴几百元调换不值钱的安置房,原来房屋搬迁后的腾空土地全部用于商业开发牟取暴利。

不堪忍受的是,政府在房屋拆迁动员运动中采取株连九族的方式,如果发现被拆迁人的亲属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上班,就必须先签订“丧权辱国”的拆迁协议,才能够保住“饭碗”。

明天就是“双十节”,而且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双十节”,可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平均地权,在1949年后因大陆实行土地国(官)有而好象离中国人越来越远。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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