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什么鬼?江苏省阜宁县高新区管委会拒不将重新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向信访人送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2月1日,本网获悉:江苏省阜宁县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县政府责令、并重新作出信访处理意见后,居然长达4个月拒不将重新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向举报违法征用耕地的信访人周其云送达,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鬼?

2022年4月,周其云不服阜宁县高新区管委会的4号信访处理意见,在知名环保人士嵇书龙(跟周其云系姑嫂关系)的陪同下,找到了阜宁县高新区管委会信访办负责人于淼,对原郭墅镇唐城村280余亩耕地被用作影响环境的垃圾填埋场,及80亩自留地被侵占用作村委会办公大楼与鱼塘等有没有合法手续进行质问,至于唐城村支付了嵇建军砖头款的问题,于淼只能找来村支书嵇达泼当场对质,最后,于淼只能如实说出,管委会是根据被举报人嵇达泼虚假汇报作出的处理意见,让周其云向阜宁县政府申请复查。

2022年5月30日,嵇书龙陪同嫂子周其云到阜宁县政府信访局,签收了阜宁县政府的复查意见,该意见认定了高新区管委会的信访处理意见存在调查的事实不清,且依据不明确,将4号信访意见退回高新区管委会,责令重新办理。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阜宁县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阜宁县政府的信访复查意见后,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但周其云一直没有收到高新区管委会重新作出的处理意见,就一次次到高新区管委会找于淼,而于淼一直说正在请示领导中。无奈,周其云只能通过官网,于2022年11月8日向国家信访局投诉。

前天,嵇书龙替嫂子周其云到国家信访局官网查询,发现阜宁县高新区管委会在2022年9月1日就重新作出了第12号信访处理意见,并提交到了国家信访局,而没有向信访人周其云送达,甚至在11月份还欺骗周其云,说正在请示领导中。

阜宁县高新区管委会之所以拒不将重新作出的第12号信访处理意见送达周其云,而是仅仅提交国家信访局,原因就在该处理意见完全与事实不符,尤其是将共计280余亩耕地说成是200亩,共计640余万的补偿款,平均不到3万元一亩地,而且没有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经过国务院的审批。

对高新区管委会如此乱作为,屡遭打击报复与陷害的知名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准备这几天陪同嫂子周其云到管委会,要求出具重新作出的12号信访处理意见,并继续向上级机关提起复查申请。

周其云电话:18796585706。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02/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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