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维权人士石新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2月11日,本网获悉:安徽省蚌埠市维权人士石新红于2022年10月21日被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刑4年,刑期至:2026年1月28日。

石新红:1970年12月13日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蚌埠市/固镇县/石湖乡/石湖村/东圩组村民,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1年,曾因其父石兆达房屋改造一事与当地石湖乡政府发生纠纷,遂其父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但却久拖不予受理;等待受理期间,2003年12月11日,又因其父房屋被当地乡长曹以星非法滥用职权霸占10年不予归还,导致其父后来一直无家可归,被迫流浪在外,最后病死他乡;

2006年,其父状告石湖乡政府案被蚌埠市固镇县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但其家人并不认同,认为该判决纯属枉法,遂其开始替父走上漫长艰辛维权路;由于其经常进京信访、讨公道,遂屡遭地方当局维稳打压,多次被非法关押和刑拘;

2013年3月15日,曾因到北京最高人民检查院上访,而被北京警察拦截,并被送久敬庄关押,后被送回原籍又被软禁于一家小宾馆(实为黑监狱)里若干天;

2017年3月,中共“两会”期间,曾因在京上访又被维稳办人员抓回,并被固镇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后被取保释放;同年8月9日,因再度进京上访而遭特警拦截,交固镇县维稳办人员遣回原籍后,再次被固镇县石湖乡派出所警方拘押,之后失联多日;

2022年3月14日,当其为求维权、投诉、讨公道而准备长居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之时,又被固镇县警方抓回,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固镇县检察院以同罪由正式批捕和起诉;

2022年8月25日,其案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法院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宣判;据悉,刑拘之初,曾惨遭刑讯逼供,被固定在审讯椅子上10多个小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睡觉,3月15日被送到看守所时心脏早愽,不得不送到医院住院救治15天。石新红于2022年10月21日被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6年1月28日。

目前被羁押于蚌埠市女子看守所(又称蚌埠市监管中心)。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12/4_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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