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村干部被控16宗侵财罪竟多年无虞





(2011-11-1)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福清市江阴镇南曹村的翁水发、翁有贵、翁其付、严玉萍等村民,联合向地方和中央各部门控告翁坤官、翁发德、郑文耀等一干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其中涉及克扣农业补贴、残疾人和困难家庭救济款、侵吞征地补偿款、盗砍盗卖集体山林、以及巧立名目领取工资奖金等16项违法行为,但控告多年这一干涉案村干部居然都安然无恙。

据南曹村村民反映,村干部侵吞、侵占、克扣的集体资产金额达几千万之巨,这些村干部之所以能够长期逍遥法外,主要有上级领导的庇护。此外,江阴镇派出所的所长和指导员都在南曹村拥有“投资”,村民们一旦上访维权就会遭到这个掌握暴力的机构的恐吓和伤害。

现在,计划再次赴京上访的南曹村村民希望有关部门、尤其是福建省公安厅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对公安人员参与腐败进行调查,使侵吞、侵占村民集体财产的村干部失去暴力支持。

翁水发电话:1360595117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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