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地农民致信省高院公丕祥院长:请不要侵害我们的诉权


(女足失利后,人们开始认识到,所谓的为国争光的政治体育就是伪体育。那么,一个拒不依法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又何尝不是伪法院呢)

(2011-9-13)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丕祥院长:
原告庄秀凤等人(系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失地农民)于2011年 月 日,以挂号信方式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邮寄诉江苏省政府违法批准征地的行政诉讼,至今立案庭既不立案又被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诉讼权利。

为此,恳请公丕祥院长好好管一下立案庭的法官,对原告的行政诉讼从速受理立案。
致:
礼!

原告:庄秀凤、魏洪南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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