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言而无信 拒不立案背后有腐败嫌疑


(房屋被暴力拆除,孙女报不了户口上不了幼儿园,万才芳只能以“滚钉板”方式在无锡中院门口抗议法院司法不作为)

(2011-9-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领导接待日。上午,江苏宜兴宜城街道被强拆人万才芳再次赶到无锡市中级法院,举“我要立案、还我诉权”的抗议牌,就其2011年1月12日诉宜兴市人民政府违法裁决强拆一案的立案进行交涉。立案庭姓潘的庭长电话联系具体承办的张庭长,张庭长仍然陈辞滥调称案件正在商量中。

原本,无锡中院立案庭的华法官向万才芳的代理律师承诺,只要将行政起诉书中的另一个被告宜兴市建设局剔除,无锡中院就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受理。中院的解释是,涉及宜兴市建设局的房屋拆迁许可行为违法的诉讼,受诉法院属于宜兴市法院,而涉及宜兴市政府裁决强拆违法的诉讼,受诉法院才属于无锡中院。然而,当万才芳按照无锡中院的要求于6月26日修改了行政起诉书后,又近3个多月过去了,无锡中院却一直以“案件正在商量中”为由拒不立案,而且,承办的张庭长和华法官一直回避每周来交涉的万才芳。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院应该在接到起诉书后的7日内作出立案否则不予受理的裁定,哪里有一起行政起诉要商量8个月的规定?尤其当事人万才芳按照法院要求、同时法院自己也已经作出了承诺,为什么仍然迟迟言而无信不守法律规定?

万才芳的房屋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城北西路86号,两间两层楼房约500余平米。2005年,宜兴市政府以每平米1000元左右超低价格将万才芳房屋所在(阳泉北侧)地块800余苗土地非法倒卖给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而据《中国财富》记者调查,这样的价格不及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使超过10个亿的国家财政流入了官商的私囊。《中国财富》记者还调查到,融达房地产公司的老板石国松用集体资产大肆向宜兴市的官员进行行贿。

由于阳泉北侧地块涉县严重的官商勾结倒卖土地的腐败,而且还没有获得建设项目批准(直到今年的3月11日融达房地产公司才获得该法定批准书),所以该地块居民一直抵制非法拆迁,而万才芳又是该地块坚持依法维权的代表之一,所以2010年11月19日,宜兴市政府派出大批公安、城管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将万才芳一家5口关入黑监狱,然而再将房屋夷为平地。

由于融达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是靠以集体资产行贿官员起家,现在又拥有了几十亿的资产,无锡市中级法院一直拒绝兑现依法受理的承诺,而且承办法官躲避的态度,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有腐败的嫌疑。

万才芳电话:1306366692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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