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民指村委会巧立名目以“两田制”坑农


(该农业部批示复印件由受坑害农民提供)

(2011-9-30)权利运动发布:
黑龙江省五常市卫国乡兴水村一队的张海波、徐民等47户农民反映,该村的村委员会在卫国乡的幕后操控下,在家庭承包耕地之外,又以新增土地形式非法收取农民的承包费,给农民增加了沉重负担。这一违法事件于2008年捅到农业部后,虽有吴邦国和回良玉批字,然而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47户农民的直补金都悉数被克扣至今。

据了解,卫国乡兴水村一队是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有土地2000余亩,兴水村一队除按规定预留一部分机动田外,全部有一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方式承包。期间,村民们依据政策开垦了一些土地,增加了承包地。到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一队集体经济组织将2050.3亩土地进行了调整发包,村干部拿着不劳而获的“三提五统”,村民们一如既往勤劳耕种,双方尚无尖锐矛盾。

随着国家对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给予保护,2000年后农业税和各种苛捐杂税的逐步取消,农民辛苦耕种土地也开始有了一些回报。而此时,由卫国乡政府官员操控下从未经过村民民主选举的兴水村村干部又盯上了一队村民的耕地,巧立名目以一队耕地的一半(即1025.3亩)属于新增耕地为名,强迫村民以每亩地50~70元向村委会交纳承包费。村民们不服向上信访反映,结果连国家财政给予的每亩地68.5元的直补金也被村委会克扣。而且,村民们无法、也根本无权向村委会过问这些钱的去向。

依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和《物权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并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由此可见,兴水村村委会显然无权对独立经济组织一队农民耕种的集体耕地进行发包和收取所谓的承包费。

到明天,就是中共在大陆统治整整62周年了。在中共统治的62年中,除刚开始立足未稳的头两年兑现了均分田亩的承诺外,此后就实行了所谓土地国有化(实际就是官有),从低级社、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勤劳善良的中国农民活活被饿死几千万。毛死后,邓小平从1981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所有权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只是稍稍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中国大陆的农民就从吃不饱解决了温饱。但好景仅仅维持了2~3年,中共官员名目繁多的各种苛捐杂税对农民的疯狂压榨,使深爱土地却不堪重负的农民忍痛将大片良田抛荒而背井离乡。

进入到21世纪,中共开始实行在中华民国上世纪60年代就实行了的农业补贴政策,但由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在大部分地区,名义上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政府官员强行圈占倒卖,农民再一次沦为无产阶级。而像黑龙江省五常市卫国乡兴水村一队的农民,虽然土地还没有被征占,但是还是没有逃过中共官员巧立“两田制”名目的掠夺!

2011年9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发布了一份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比为3.23:1,不仅是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更是三个城乡收入差距超过3:1以上的国家之一!

邓小平开创的改革开放(因没有实质的政治体制改革,有学者称之为洋务运动)30余年来,中国大陆已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像黑龙江五常市卫国乡兴水村一队的农民被“两田制”盘剥的残酷现实,又何时能使这个实行两元化的国家进入城乡收入差距在1.5:1的先进国家行例?

农民维权代表:
张海波:13104602723。
徐 民:13503642768。
王志仁:15134600270。
王志超:15946034238。
王志芳:15045272290。
李德花:13796108809。
邹兴民:1514606041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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