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爱心志愿者工作室:爱心大姐王荔蕻(二)


一 【谁是王荔蕻】

王荔蕻简历:

王荔蕻,1955年10月出生于青岛一个军队干部家庭,在北京读完小学和中学。1975年4月赴陕北延安插队,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就读于延安大学中文系。大学毕业后回到北京,在北京市某机关工作。1991年起离职,后下海经商。2008年王荔蕻退休后居家,有了更多时间上网并开始参与公益活动。王荔蕻的理想主义情怀和人文关注通过网络得以付诸实践,她开设博客,思考公民权利,关注妇女困境,并热情地投入到公民调查等志愿者工作中。

2008年7月1日在上海闸北分局发生杨佳袭警案,而重要证人杨佳母亲王静梅却离奇失踪。后来有事实证明,上海警方将王静梅化名为刘亚玲而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王荔蕻在王静梅恢复自由后多次到其家中看望,并做了王静梅的采访发表在网上,她还写了有关杨佳案的博客文章。这期间王荔蕻与杨佳父亲杨福生、艺术家艾未未结识。杨佳被执行死刑后,王荔蕻逢年过节都会向孤独一人的王静梅表达关注。

同时,王荔蕻也与老虎庙、阿尔等人投入了救助天安门流民的工作。其中,贵州残疾青年张先平的遭遇引起她的深切同情。小张自幼因小儿麻痹下肢瘫痪,3岁时父亲去世,一直由母亲照顾,7岁时他母亲也离开人世。小张在挣扎与痛苦中煎熬多年,最后决定自杀。他借路费来到北京,打算看一眼天安门就告别人世。在这里,小张遇到流民老王,被接到流民村暂时安顿。王荔蕻与阿尔、老虎庙为小张发起捐款,仅艾未未一人就捐款3万元。在网民的帮助下,小张得到一辆新轮椅,还去北京骨髓炎医院做了手术。小张现已恢复健康,网友还介绍他得到一份卖报纸的工作,从而得以自立。http://24hour.blogbus.com/tag/%E6%B5%81%E6%B0%91/index_2.html

2009年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发生邓玉娇事件,邓玉娇刀下受伤者是具有性攻击倾向的当地干部,此案因此引起全国网友关注。邓玉娇被刑拘期间,王荔蕻与屠夫等网友前往巴东县“围观”声援,希望展开调查并使此案得到公正审判。回京后,王荔蕻等网友前往海淀区魏公村湖北大厦前发传单,为邓玉娇呼吁;北京大钟寺派出所对此进行了干预并将她带走问话。最终邓玉娇被认定防卫过当,但有自首情节所以免于处罚。

2009年5月,山东上访者姚晶被临沂驻京办的截访人员打成重伤,王荔蕻同公盟的法学学者许志永开始关注姚晶案,发现她多次受到截访者殴打。王荔蕻参与了公盟的呼吁,并为之写了数篇文章。临沂官员受到压力,为姚晶支付了两次医药费。王荔蕻、许志永、老虎庙、阿尔、刘德军、王仲夏等人率先为姚晶捐款,由于全国的网友捐助,姚晶凑齐了医药费、住院费和律师费。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2801491&page=1&1=1#2801491

北京维权律师倪玉兰冤狱刑满释放后,一直居无定所;王荔蕻和网友前往看望,帮助她解决生活困难。王荔蕻等人的呼吁、特别是何杨的独立纪录片《应急避免场所》在网上发布后,引起媒体对倪玉兰案关注以及《南方人物周刊》报道。

画家严正学被判“煽动颠覆罪”,因病提前出狱,开始林昭和张志新两位女烈士雕像的艺术创作。雕像落成后,王荔蕻与北大教授钱理群等人一起参加了严正学的林昭像揭幕仪式,并期待推动雕像进一步在公共空间展出。2010年4月3日,王荔蕻与崔卫平教授、夏业良教授以及艾晓明教授等知识界人士参与了张志新烈士遇难35周年的纪念会。(http://www.56.com/u50/v_NTEzMDU3OTk.html)

王荔蕻关注过的公民维权案还有山东盲人律师陈光诚案、河南因输血感染艾滋病人田喜案、山东上访者李淑莲被殴打致死案等。特别是对访民李淑莲,她亲自探望、捐助,并制作了有关视频发布上网。由于她敏锐的报道和挑战禁忌的分析,王荔蕻的博客文章被删除,直至博客被关闭,她被迫翻墙再建博客。

2010年社交网站推特(twitter)成为中国公民运动新的信息平台,王荔蕻也是一个活跃的推友,特别是在福建三网民案中,她利用推特的信息发布能力,促成了对此案广泛的公民关注,报名参与关注此案的各地网友达五千之多。

福建闽清发生严晓玲身亡疑案,福建三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等人帮助其母亲林秀英呼吁公正处理,结果三网民被控诬告诽谤而入狱。此案在全国媒体有广泛报道并引起讨论,王荔蕻以公民个人的身份,从2009年12月4日至2010年6月15日,先后23次致信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希望她倾听民意,保障公民权利。2010年3月19日和4月16日,三网民案在福州市马尾法院两次开庭,王荔蕻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到现场声援。4月16日马尾法院门前实行了交通管制,王荔蕻等人在安全线外抗议并高唱国际歌。游精佑、吴华英其后被判1年,范艳琼被判2年。

在围观福建三网民案过程中,王荔蕻的勇气和热情深得网友拥戴。以这种经验为基础,王荔蕻后来在网上发起成立“王荔蕻爱心志愿工作室”,希望凝聚人气,联谊连心,彼此关爱且守望相助。

2010年10月8日,诺贝尔和平奖公布当天,王荔蕻与北京网友相约庆祝刘晓波获奖,在北京市东城区地坛东门合影留念。他们在附近饭馆吃饭时被北京警方带走,王荔蕻并被处行政拘留8天。8天后王荔蕻未获释,警方将她软禁在朝阳区一所宾馆内6天。此后王荔蕻回到家中,但受到长达数月的监视居住。其间,派出所民警、朝阳区国保多次上门找她谈话,希望她不要“多管闲事”,不要与“那些人”来往,均被拒绝。

2011年年初王荔蕻又“被旅游”10多天,其间她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均被没收。警察曾通知她去见一位“大领导”,说该领导想同她谈谈,王荔蕻依然拒绝了。她还拒绝写所谓保证书,并在《不作保证书》中写道:“从法理上,让一个公民写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去做’合法的事’才能有行动自由,是违法的,是对法律的嘲笑。”“做为执法者,你们对我的自由予以限制,是违法的,而且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希望执法相关部门及人员尽快改正你们的违法行为,还我自由。”

2011年3月15日,“两会”结束当天,当地派出所通知王荔蕻说”撤岗了”。王荔蕻再次践行自己的公民自由权,她先到了河南南阳,看望被判处劳教1年的网友王译,然后去了河南上蔡看守所,给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维权青年田喜送去五百元钱。她还打算去看望田喜的父母,因腰病复发提前回到北京。

3月21日晚,王荔蕻在推特上留言说可能会被带走。当晚9时许,八、九名刑警和国保带走王荔蕻并查抄了她的住所。对王荔蕻的拘传证和搜查证上写的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这与网传所谓“茉莉花事件”以来被逮捕的人罪名相同,但王荔蕻事实上未参与任何和茉莉花相关的活动。4月22日,王荔蕻被朝阳警方正式逮捕,罪名改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至2011年8月1日,指控王荔蕻的罪名再次改回“寻衅滋事”。尽管罪名变换,其针对的行为依然是王荔蕻在4•16福建三网民案开庭现场围观并公开表达的抗议。

王荔蕻现被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案件已经由朝阳公安分局移交朝阳区检察院,她的辩护律师刘晓原、韩一村至今未收到任何官方通知。警方曾要求王荔蕻写检查并作出三项承诺:保证以后不会见敏感人士,保证不去敏感的地方(如乐清),保证不管闲事(指涉及人权和政治的案件)。警方还表示只要认错就能得到释放。王荔蕻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她拒绝写任何形式的检讨和保证书。

王荔蕻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需要带钢板护腰,双眼高度近视,在600度以上。尽管律师一直提请取保候审,但警方不予批准。至2011年8月1日,对王荔蕻的目前王荔蕻被羁押在看守所已经超过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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