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王爱忠案原定2022年4月12日在广州不公开审理被取消 法院无任何理由和解释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4月7日,本网获悉: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王爱忠案原定2022年4月12日在广州不公开审理被取消法院无任何理由和解释。

王贺楠(王爱忠妻子)今天通报:“刚刚接到最新消息,法院今天下午通知爱忠的两位律师,原本4月12号的开庭取消。律师问其缘由,法院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和解释。请大家转发,关注!!!!”

王爱忠:1976年12月13日出生,浙江省金华市人,原广东省某企业医药商人,南方街头运动推动者和践行者,广东知名民主人士,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的民主宪政,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无组织、无领袖、无纲领的“南方街头运动”抗争,随备受当局的监控和骚扰;

2013年2月,又因参与街头反“朝核”抗议活动,而被广州市警方行政拘留7天; 2013年5月26日,因六四纪念日将至,故遭到广州市警方的约谈和警告;之后不久,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再遭广州警方拘留,后提起起诉行政拘留案;

由于多次介入关注各地的维权事件,其身份亦在广州当地愈发“敏感”,随于2014年5月29日,即六四25周年前夕,被广州市警方从家中以“喝茶”名义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6月26日,获取保候审释放;

2021年5月28日,又一次被广州市天河区警方诱骗抓走,同时,其家遭查抄,其妻亦被传唤,被问及其夫近期的交往、网络言论及接受外媒采以同罪名访等情况;5月29日,其被天河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21年7月6日,被广州市天河区警方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后遭起诉,将于2022年4月12日在广州第31法庭开庭审理。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上社横街5号大院,邮政编码:510665)。

对王爱忠案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4/2022412_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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