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1年6个月的新疆哈萨克族商人马铁甫汗•再努拉的案情及简介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3月16日,本网获悉获刑11年6个月的新疆哈萨克族商人马铁甫汗•再努拉的案情及简介,现在通报如下:

马铁甫汗•再努拉:1962年(或1964年)7月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布尔津县人 ,阿尔泰地区/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哈太村228号公民,哈萨克族名Manapqan Zeinolla,布尔津县喀纳斯湖风景区旅游公司老板,哈萨克族知名商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自中共政府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少数族裔采取愈加严苛的管理以来,其所在阿尔泰地区布尔津县即成为新疆当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灾区(之一),期间,其因在布尔津县喀纳斯湖风景区创办并努力经营着一家著名的旅游公司,不仅为其家族赚得了较多收入,也为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不少便利,随被地方当局看重和欲加掠夺;

2017年4月-6月,阿尔泰地区布尔津县当局曾多次派人与其谈判,试图以贿赂的方式让其放弃对喀纳斯湖风景区旅游公司的全部经营权,甚至承诺只要放弃即可让其到别处当官等,被其拒绝,随遭记恨与迫害;

2017年4月21日,其及其三个儿子等多人被布尔津县警方以涉嫌“扫黑除恶”之名被纷纷刑拘;后又被布尔津县检察院以同罪由正式批捕,指控其因参与“暴力行为、敲诈勒索和霸凌行为、强征管理费、大肆打架、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程序、参与喀纳斯旅游景区违法经营”等行为,触犯了政府的相关法律及规定,随应予以批捕和判刑;

2018年12月,其一行多人“涉黑恶势力”案在阿尔泰地区布尔津县法院统一开庭受审,至12月12日,其等数人被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等多罪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6 万美元;其三个儿子亦被分别判处11年、7年和3年不等刑期;其等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3月31日,经阿尔泰地区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8年10月20日。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3/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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