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亮:就我遭受深圳警方电话威胁的声明

我于北京时间2022年01月25日23:31:38接到深圳宝安区民警卢祖光警长电话(详见录音),对方多次重复询问我的家庭住址和孩子情况,说我在网上发表言论,一再问我什么时候回国。我的父亲和母亲分别在此之前也接到卢祖光类似内容的电话。

此前深圳国保和民警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多次抄我的家,他们完全清楚和掌握我家庭基本信息而故意重复强调,明显是一种赤裸裸的法西斯行为,以孩子作为人质对我及家中老人进行威胁恐吓,以图封口噤声,胁迫我回国。估计跟我最近频繁接受媒体采访和为国内义士发声有关。如宋阳标、蒋艳红、胡新成、张展、常玮平、张海涛、王建兵、黄雪琴等人。

综上所述(包括以往行径),已经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但不限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5%85%AC%E6%B0%91%E6%9D%83%E5%88%A9%E5%92%8C%E6%94%BF%E6%B2%BB%E6%9D%83%E5%88%A9%E5%9B%BD%E9%99%85%E5%85%AC%E7%BA%A6) 、

《儿童权利公约》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5%85%92%E7%AB%A5%E6%AC%8A%E5%88%A9%E5%85%AC%E7%B4%84)、

《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8%BA%AB%E5%BF%83%E9%9A%9C%E7%A4%99%E8%80%85%E6%AC%8A%E5%88%A9%E5%85%AC%E7%B4%84)、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7%A6%81%E6%AD%A2%E9%85%B7%E5%88%91%E5%85%AC%E7%B4%84)、

《世界人权宣言》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4%B8%96%E7%95%8C%E4%BA%BA%E6%AC%8A%E5%AE%A3%E8%A8%80)等国际法。

特声明如下:

1、有亲属关系中有任何一个成员受到伤害,施害方一定是深圳市上川派出所、宝安区国保及深圳市国保中个别人所为。

2、不管什么人以什么理由和借口伤害到我的家人,视作与我结下私仇,不惜任何代价报仇雪恨。

3、不受任何人任何组织的胁迫,继续将自己受迫害的遭遇公布出来,继续将国内发生的真相在互联网上传播。

4、必要之时将搜集的公安人员的资料和证据向荷兰海牙国际法庭提起控诉。

5、此声明中英文各具一份,分别抄送欧盟委员会总部、荷兰总统府和外交部、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声明人:林生亮 2022.01.26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2/01/blog-post_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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