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访民,我想回深圳看看老婆孩子可以吗


(2011-6-2)权利运动发布:
六月一日儿童节,我跟儿子通电话,说过几天去深圳看他。妻子说,深圳警方一个衡阳籍的片警告诉(她没有使用“威胁”这个词)她,说我已经是一个犯罪份子,要她与警方配合。

我头皮一麻:我不是在梦游吧?我怎么又成犯罪份子了?三年前我独自一人到省信访局信访,没有任何过激言行,被控“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经查,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实,罪名不成立,转为劳动教养一年。这次到北京上访,不就是犯了“讨要公道罪”吗?干脆说我犯强奸罪吧,因为我长有一个可以强奸的器官,这样的理由不比他们寻找的理由要充足很多吗?

在北京,我每天到信访窗口登记,身份证是随身携带的,手机号码也是公开的,从没有北京的警察找过我的麻烦。我想:那个深圳的片警很可能就是我们当地政府的一个托儿,他们是想吓唬我。但一当我识破他们的诡计,谁又能保证能够“视打人为执法,把自卫说成谋杀”的猛人族不会假戏真做呢?有道是“谣言止于智者”,下半句应是“智慧止于流氓”。有人说,中国式信访是傻子与骗子之间的游戏。话说回来,就算你聪明,又能怎样呢?

妻子蒙冤受屈逼走他乡,从2003年以来,我不断向各级职能部门反映我妻子的冤事,有关方面不但不给我任何答复,反而一再让我这个灵魂工程师去考察拘留所、看守所和劳教所这些“镇守工程”。风风雨雨中,我和妻子聚少离多,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又是一年端午节,“每逢佳节倍思亲”,本想去深圳看看老婆孩子,可是妻子的一个电话让我欲行又止:我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她着想,她最怕会落个什么“知情不报”的罪名,还怕把好不容易找的一个工作也可能弄丢。

妻子是个很传统的女人,有名无实的婚姻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残忍的,也许我真该痛下决心与妻子离婚,尽管这可能会遂了某些领导的心愿,知道是中计,那也没办法。一个家庭的解体抑或一个生命的消失,对于特定的群体和个体会是难以承受之重,然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就像洒在大海里的一泡尿,有也不多,无也不少。在这个社会,没有人会在乎我有多冤,我的家有多么不容易。

原湖南省衡南县向阳中学教师罗湘林2011年6月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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