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资阳区新胜村新屋组维权村民周洪昌要求基本医保养老社保调查记录

调查记录人:李原风

调查的村民:周洪昌

调查时间:2021年7月28日20点10分

调查记录内容:

我是五二年出身的农民,我被猪场老板莫普生租用流转田地,把我的良田填了。租用了四亩五的田,旱土三分半。租期三十年,我七十岁了,等不得了,我要收回来,他的租用流转合同上第八条甲方可以收回。我是一个单身老人,要为我新屋村的子孙后代做想,他已经违反了我们的合同,合同上面并没有要填良田填水塘,我无田无土没有饭吃,我现在七十岁了打工都没有人要,没有亲生的儿女养我,做田没有种的,找村支书他不理,他讲没收管理费的,还把我推出来村委办公室。

1、我们要求取得基本养老金,参照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年龄标准,男达到60岁,女达到55岁(或按照国家通过公正程序确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取得基本养老金。按照当前物价水准,我们要实现基本生活保障,该基本养老金的金额为1500元/月。

2、我们不会,也没有多余的钱向政府缴纳以换取第一项的权利要求。我们更确信在我们有生之年,当局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从我们的劳动中掠取了远超正常必要的财富,足以统筹上述社会保障水平。

3、上述诉求金额水准我们将根据国内物价水准调整并重新向政府提出。如果政府已经在我们的调整要求作出前达到第一项要求,则可按照政府安排。

4、我们相信,我们主张的这些权利,是中国的每一个农民和没有合理社会保障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主张的,而不论他的贫富、身份和所在的地域。上述基本养老金应由中央财政对未被当前社保体系覆盖的人民无差别负担。

我们的理由是:

1、老有所养是政府的基本社会保障义务。是政府多年来反复承诺却单单没对我们农民兑现的。我们在工农业剪刀差的长期剥夺下,在政府各种的税收和收费下,承担了繁重的劳动和社会义务,比如,在联产承包之前,都是我们种地,别人吃粮;我们修路,别人跑车;我们开河、挑堤,别人拿工资;我们的劳动是无偿地献给了国家的。工商学兵政,都是我们养活,我们自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这是极不公平的。通过损害如此广大的一群人,绝对得不到一个幸福和自由的社会。

2、联合国关于绝对贫困的每日生活标准是1.9美元/日,大致相当于400元/月。目前诸多地方所谓的大约100元/月的农村养老保险金完全是对政府“老有所养”政策的嘲弄,甚至远低于联合国关于绝对贫困的标准。是对农民历史和现实贡献的公然歧视和侮辱,我们将不会接受这种不合理的安排。

3、公平与正义才是社会最重要的根基。城市身份的职工普遍拥有保证其体面生活的退休金,更遑论各级政府公务员,尤其是各级干部,在工作时期领取优渥的收入之外,退休后更享有远超一般劳动者的老年收入。以农民劳动者而论,大量国有或集体农场的职工其工作时期劳动负担和收入状况与普通自耕承包农户相若,但也在如今基本可获得每月二千左右的退休收入。对比之下,凸显我们遭遇的极度不公。

我们诚恳地向各界人民呼吁,向每个国人的良知呼吁,我们所主张的不是自己的特权,而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我们希望得到你们的响应和支持,共同建立一个可以平等携手、追求幸福的社会。我们将誓死努力,为我们、为自己的孩子开辟新的未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10/blog-post_1.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