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1400失地农民:谁在剥夺我们的生存权?


(2011-06-03)权利运动发布:我们是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兴联村“60号”令拆迁的1400多名村民。早在2005年5月,我们按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拆迁,当时政府不仅给了我们安置用地,也规划了生产用地。我们感谢党和政府的改革开放的政策,让我们住进了新房子拥有了新的生活。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我们住进新屋后,让我们赖以生存的生产用地却一荒就是四年多,既没有得到有效开发,也没有加以利用,使我们这些失地农民生活没有着落,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工作,而生产用地却在滋生杂草。我们派了村民代表去了解,原来村支两委正打算将我们的生产安置用地转卖还债,果真这样,我们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力。而令我们不解的是,这些年我们村转让土地的收入达四亿元(村支两委公布的数据是1.4亿元),而开支是1亿2千万,应该节余2千万,公布的8千万元债务从何而来?我们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每次的答复都没有进入实质的主题。我们要求村支两委公开账目,为什么一个村一年有一千多万的行政开支却查不得帐?擅改生产生活用地用于还债我们的未来怎么办?到底是谁在剥夺我们的生存权力?为了保障我们的权益,特向领导反映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希望得到上级领导的关注,引起领导的重视,解决我们的生存问题。

  一、节余2千万变成负债7千万 请求公开村上的帐目。

  从土地征收至今,据我们初步估算,村里的收入超过4亿元,但村上宣布的是1亿4千万。就算是1亿四千万,除去公布的1亿两千万的开支还节余2千万。据知情的人透露,这几年村支两委有一亿多元的行政开支,才导致由盈利变成负债。我们想问:一个村短短几年一亿多元的行政开支到底做了什么用?应该给我们一个帐目,让我们悦服。如果不是行政开支,一个亿的亏空是从哪里来的?我们作为村民,有知情权。新港镇人民政府2010年4月20日在回复我们上访时称:在周南、母山、创新三个小区的建设中缺资金,亏损7000万。亏损是怎么来的?我们请求给予我们法律赋与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兴联村所欠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二、鸠居鹊巢该不该我们买单?

  据我们调查了解,我们村生活用地被占用140.5亩,而占用这些土地建房的是与干部有亲戚关系,工作关系,社会关系,背景关系和裙带关系的五类人不平等的分房和建房所致。他们不是我们村的拆迁户,却占去了我们很大的份额,增加了我们额外负担。如:兴联小区9栋、14栋镇上村上干部超标准建房;母山小区1栋关系户一个人建房120平米、组上干部也是严重超标建房;创新小区103号令征收户买一个人的指标建一个单位元、11栋、16栋、都有未征收户在建房等等。这些人凭着关系,占用我们的生产用地,难道也应该由我们买单吗?

  三、入股分红为何成了镜花水月?

  本来以土地入股分红,为了让农民参与土地利益分配,实现土地权益。但在我们村,土地是用来入了股,但分红却成了镜花水月。比如:泰和医院2008年入股分红50万,年底每人分了一百元。2009年分红70万,村民没有看到一分钱。这些收入是不是被揣入了私人腰包?为什么实实在在的分红成了镜中花水中月?我们不得而知。

  四、生产用地抵亏空,我们未来怎么办?

  目前还有黄贯塘地块59.77亩,母山地块62.53亩,创新地块20亩,泰和地块30亩至今空留着,村民群众联名要求自己集体集资开发建设,却被村支两委独挡,准备变卖,而这点地是我们一千多人最后的生活保障啊。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政办《2009》16号文件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政府60号令被征地农民的安置等遗留问题,也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任意处置生产用地,确需处置的必须依经该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而我们的生产用地要被卖掉还债不知是根据的哪条法律法规?地卖了,我们未来怎么生存?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拆迁户强烈要求村支两委还我拆迁时由市规划局明文规划下的两安用地,让我们重建家园,发展生产,保持安定团结。我们迫切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对此事高度关注,调查核实,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拥有未来。

  兴联村全体拆迁户1400失地农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