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0年的新疆大学维吾尔文学教授海拉提江•乌斯曼的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9月24日,本网获悉获刑10年的新疆大学维吾尔文学教授海拉提江•乌斯曼的案情,现通报如下:

海拉提江·乌斯曼:1958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维吾尔族,维吾尔古典文学研究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科学文化研究所访问研究员,新疆大学维吾尔文学教授,中国在押政治犯。

1978年,曾就读于新疆大学维吾尔语文学系,至1982年毕业;后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新疆大学长期任职,并致力于对维吾尔族古典文学的研究和撰写工作;曾撰写过30多部书籍和100篇学术论文,并参加过数十次国际学术会议;

2008年,曾因参加在土耳其的布尔萨举行的研讨会,并在会上讨论了维吾尔文化,随被中共新疆当局关注,后于2018年被定为搞“分裂主义宣传”;

2018年3月,因曾在日本一所大学讲课,课堂上使用的例子被中共当局视为“对中国文化的排斥”,并曾应邀参加了一次土耳其的突厥学会议,随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事拘留;

后又被转正式逮捕,并被指控在其研究中,因过度赞扬维吾尔文化,而“在几代维吾尔学生中,灌输分裂主义意识形态”,属于“拒绝人数占大多数的汉族文化”,随有搞“分裂主义”活动之嫌;

2020年5月,被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分裂主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8年3月。目前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家监狱服刑。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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