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嫌犯”吴昌龙的放弃拷问大陆法治的诚实



(对于吴昌龙无奈的、不愿再拖累家人的放弃,相信其家人以及关心国家法治的人都会用绝不放弃来维护)

(2011-6-12)权利运动发布:
近日,福建知名维权人士吴华英收到弟弟吴昌龙(福清纪委的被嫌犯)从永泰看守所邮寄的信件。在在封家书中,吴昌龙除简短地再次表达了自己的冤屈外,满篇都是对铁窗外家人所付出努力的愧疚,以及对社会和司法制度的失望。

2001年6月24日的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因为只有嫌疑人的口供而无一实证,其二审直到十年后的2011年4月26日才开庭审理,结果至今没有判决。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建省高院的刑事法庭上,对当年实施酷刑逼供的公安人员进行了一场的审判!在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等所谓犯罪嫌疑人一个个当庭展示已经10年了还清晰可见的累累伤痕时,当年的刽子手均无言以对,一起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已昭然若揭。

既然,福建省高院刑庭的二审过程对吴昌龙等人十分有利,那么吴昌龙为什么在给家中的信件中还流露出失望乃至放弃的念头?究其原因不外乎整整十年来家人在铁窗外的付出,以及对司法的失望。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当年公安和检察机关指控陈科云和吴昌龙制造爆炸物的技术是在陈科云的电脑学到的,刑侦机关为何不从陈科云的电脑上获取和固定这个重要的证据?要知道,即使嫌疑人对电脑进行多次格式化,凭公安机关的技术力量要恢复这样的重要证据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最近,媒体又曝出一件18年前发生在贵州省织金县“轮奸”大冤案,远嫁安徽的“受害人”在18年后回到家乡,居然才知道自己在18年前被他人“轮奸”的荒谬离奇案情。可三位年轻的犯罪嫌疑人都已坐满冤狱成为了中年人。已经退休、当年曾对“轮奸案”起诉的织金县检察院起诉科李永清在接受采访时说:“已经很不错,当时很多案子都只有口供”。 可见,在中国大陆公、检、法联合办案所制造的佘祥林、赵作海等冤案是普遍性存在的,而绝不是个案!

在福清纪委爆炸案和织金“轮奸”大案中,所谓的犯罪嫌疑人都遭到被“打得要死”、同时也被屡次告知“警察打死人不偿命”的提示,“嫌疑人”才不得不按照审讯人员的要求承认犯罪事实。在与佘祥林和赵作海的遭遇完全如出一辙!

在福清纪委爆炸案中,绝不仅是刑讯逼供取证(口供)违法的问题,整个案件中,首先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动机因时空颠倒而成为笑话,而且,公诉机关指控的电雷管提供者也因缺乏起码的证据而早已无罪释放。当然,所谓的陈科云、吴昌龙从电脑上学到爆炸物制造技术的指控,公诉机关在先、后三次的法庭审理中始终不能作为呈堂证供出现在法庭上!

在看守所被整整超期羁押十年,福建省高院迟到二审又不当庭作出依法、公正的判决,没有事实和证据的佐证的犯罪嫌疑人吴昌龙怎能不对当今的司法表现出极度的失望?!

如果公、检、法之间仍然拒绝相互制约和监督、仍然拒绝独立办案、仍然拒绝诚实、仍然为了相互的功名利禄而继续联合办案,相信中国大陆不仅仅是司法已死的问题。最近,发生在江西、河南湖南、天津的一系列爆炸就如一声声警钟,希望能够震醒掌握司法权力的人。

法治是需要诚实的。我们期待福建省高院的法官能拿出捍卫法治的精神和勇气,对十年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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