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书记实话实说,伸冤人曾名仰发“表扬信”以示感谢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9月20日,本网获悉:被以“滥伐林木罪”判刑三年六个月而一直在伸冤的曾名仰,因不满吉安市中级法院院长与江西省高级法院院长的不作为,多次向纪委监察委、及组织部控告,见曾名仰屡告屡败,其所在的新圩镇领导告知曾名仰应该去北京。对此,曾名仰以“表扬信”方式表达感谢。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村的曾名仰,在2013年陆续购买了吉安市泰和县万合镇大鹏村的山林2000余亩,到2017年4月17日,泰和县森林公安突然以“接到群众举报”为由将其抓捕,在关押11个月后,被公检法“一条龙”办案,以“滥伐林木罪”判刑三年六个月。曾名仰说,所谓曾名仰“滥伐林木罪”,完全是森林公安的构陷,是森林公安辖区派出所的所长经常到区林场对其进行勒索,而自己在不堪重负拒绝勒索后,森林公安就先抓人,然而安排人将有争议地界的林木进行砍伐,再实施栽赃陷害的人为冤假错案。

据了解,新圩镇政府领导实话实说时,曾名仰的同村村民也在现场,对镇政府领导的实话实说感到钦佩。对此,一直帮助曾名仰伸冤的知名维权人士肖青山,也支持曾名仰的伸冤行动,并提醒他要依法维权,协助中央在司法领域的反腐行动。

本网认为,作为曾名仰所在的新圩镇领导,属于是熟悉体制内运作的人士,能够对冤假错案受害者实话实说,更是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当下中国其实就稀缺这样的干部,但愿他们的实话实说,不会遭到政治迫害。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9/blog-post_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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