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失地农民维权取得突破,国土局在判决前公开征地信息





(2011-06-08)权利运动发布:昨天下午,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庄秀凤诉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拒不依法公开征地信息案的二审在无锡市中院行政庭谈话,被告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在二审审限还有10天就将结束的情况下,只能当庭老老实实向原告庄秀凤提供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简称一书四方案),原告庄秀凤在诉讼已无意义的情况下同意被告撤诉的请求。

庄秀凤所在的宜兴市官林镇滨湖村原有耕地3000余亩,其中基本农田2000余亩,在近几年中,这些受法律保护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殆尽,但失地农民却未获得法律规定的失地补偿。庄秀凤女士曾与广大村民们一起,经过长达三年多的维权,在政府胡作非为和法院枉法裁判中屡遭挫折的残酷现实下,大部分村民除了痛恨这个不公的社会外,都退出了依法维权行动。

为了搞清楚自己滨湖村的3000余集体土地被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这些征地补偿款的去向,庄秀凤在江苏省知名的土地维权专家姚宝华老师的帮助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先向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隔湖娱乐城”70余亩土地被征收的相关信息。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宜兴市国土局制作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因为在呈报材料中有一个征地(补偿)方案,能真实地体现出失地农民应得到的补偿款,以及审批和批准的合法性。

对这样一个重要的(如果官员不存在贪污,这个材料并不重要)的呈报材料,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当然不愿意依法予以公开。在宜兴市国土局拒不公开的情况下,庄淑凤遂向宜兴市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宜兴市法院为了维护党的利益,在拿不出不予公开的法律依据情况下作出枉法裁判,庄秀凤遂向无锡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无锡中院于4月18日受理后,在4月25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直到昨日,二审法庭通知双方谈话,被告才不得以向原告庄秀凤公开了征地报批材料。

法庭谈话结束时,无锡中院行政庭的主审法官孙宏非常无奈地对原告庄秀凤和其代理人姚宝华老师说,这是无锡的法院系统第一次责令被告(国土资源局)公开这一类信息。看来,失地农民在维权中的突破与法院不愿意为腐败背书有着一定关系。

这一次70余亩土地被征信息公开的突破仅仅是个开始,因为滨湖村有集体耕地3000余亩,按照征地补偿方案中载明的每亩2.4万补偿款和每人1.7万安置补助款计算,滨湖村将有1亿多本应给予失地农民的补偿款不知去向!而且,这些征地补偿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不低于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进行计算,不知道江苏省国土资源局是怎么样审批的?江苏省人民政府是怎么样批准的?

尽管,在现有体制下滨湖村失地农民取得全面维权成功还有很长的路,但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的权利运动希望所有失地农民在维权过程中能借鉴今天宜兴市滨湖村的经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行政诉讼加网络曝光将征地拆迁中的存在的不透明和腐败问题晾在阳光下。

庄秀凤电话:1377135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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