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法院李志军法官言而无信,九旬老人宋西章向河南省高院继续上访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9月9日,本网获悉:2021年9月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街道宋庄九旬老人宋西章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反映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李志军枉法裁判且言而无信。

宋西章遭遇强拆后,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由禹州法院李志军法官主审,以宋西章无诉讼利益为由,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宋西章认为,李志军法官枉法裁判,要求其判后答疑。李志军法官承诺将组织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法律人士等参加。但李志军言而无信,至今未召开听证会。

宋西章在河南省高院的《来访人员登记表》中载明:“被告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未上诉直接启动再审违反同案同判原则;再审认定违章建筑无诉权也违反同案同判原则;再审认定已经被征收,但案卷中并无被征收的证据,未经质证,竟然作为定案依据,违反证据规则。”宋西章请求启动院长审判监督程序。

宋西章遭遇两次强拆。第二次强拆系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所为,至今还残留正房部分。

宋西章向禹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天宝路街道办事处一审败诉。天宝街道办不甘败诉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该街道办藐视法庭,无故迟到94分钟。许昌中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这视为天宝街道办没有上诉。

天宝街道办在没有上诉的情况下,直接向许昌中院申请再审。许昌中院裁定由禹州法院再审。李志军法官主审此案,并作出(2020)豫1081行初3号裁定,载明“原告宋西章、宋会春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办事处大坑李社区九组宋庄82号的房屋……于2010年4月8日进行了征地拆迁”。

宋西章大惑不解。法庭上被告天宝街道办没有出示土地被征收的证据,更没有质证。李志军法官捏造了“2010年4月8日进行了征地拆迁”的事实,并得出宋西章没有诉的利益之结论。

为此,宋西章老人连续上访10多次,要求李志军法官答疑。

李志军法官打电话告知宋西章女儿,定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2点40分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律师等参加。但至今未召开听证会。李志军法官出尔反尔,宋西章老人无可奈何,只得再次上访,但不知何时是尽头。宋西章老人将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反映。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9/blog-post_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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