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权人士陈志新在京遇袭劫持生死不明


(2011-6-15)权利运动发布:
购买商品房遭官商勾结欺诈而奋起维权的新疆石河子市幸福苑398户居民,因问题在地方上一直被推诿,再次委托陈志新、高克远、师红梅等17位代表进京向有关部门表达诉求。结果在6月10下午,陈志新在暂住处被尾随的公安打昏劫走,目前生死不明。

据目前还在北京坚持维权的高克远等人反映,他们从6月初到达北京后就发现有来自石河子市的维稳人员跟踪。6月7日中午,陈志新、高克远、师红梅、候保善、孙兰英在中纪委等待接谈,突然出现10余个不出示手续的人要对陈志新等人实施暴力绑架,而且绑架人员还口出狂言称:你敢带头告我们石河子市政府,绑上吊起来……镇压,看你还敢不敢告。陈志新等人在现场的维权人士帮助下才脱离危险。

6月10日下午,一起到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的陈志新因一个人回到暂住的地方拿材料,就与同伴失去了联系。大家经过向周边目击者了解,原来那一天有石河子市的便衣埋伏在陈志新住处周围,等陈志进入包围圈后就用木棍将其打昏,然而再用黑头套蒙住抬上等待中的汽车扬长而去。

石河子市398户居民是在2001年看到房产局作为行政机关颁发给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放心购买了幸福苑小区的房屋。然而到入住后,开发商给予大家办理的竟然是经济适用房的房屋产权证。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根本区别在于,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除了房屋价格外,购买者还必须支付一笔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是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或者抵押的,而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的。由此证明,石河子市房产局和开发商有为了侵吞购买人土地出让金而实施欺诈的嫌疑。

这样一个很简单的官商勾结实施欺诈的案件,398户居民居然告了整整十年,而且法院也作出了石河子市房产局败诉的判决,却仍然问题得不到解决。石河子市政府居然还为这一起典型的腐败大案开脱,称幸福苑小区从立项到居民入住都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程序进行的。而购买幸福苑小区的这398户居民,其中没有一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由此说明,石河子市政府在官官相护的利益驱使下已根本不顾脸面了。

为了阻止被欺诈居民进京表达诉求,今年“两会”期间石河子市公安还对高克远、陈志新等5位维权代表实施非法关押。期间,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的副局长李宪军称,告到胡锦涛、温家宝那里也没有用。

因为每一次回去后问题都得不到解决,还要被关押和暴力伤害,现正在北京的维权代表们决定继续坚持,直到北京有关部门真正对此事件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在人身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的情况下,维权代表希望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陈志新电话:15652265279。
高克远电话:1500163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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